征收土地预公告
应自然资规征字〔2025〕010号
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及各位村民:
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土地征收依法报批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080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属于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发展新能源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由天鹅镇会同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调查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勘测、统计、确认,请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改(扩建)、装修、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的行为。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应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自然资源管理公文送达回证
编号:2025010
受送达人 | 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 |
送 达 人 | |
送达地点 | 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 |
送达文件名称 | 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签 发 人 | 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 签 章 | 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 拒收理由 | 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拒收时见证人签章 | 年 月 日 |
不能送达 理 由 | 年 月 日 |
备 注 |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5年第010号)
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征收你村委会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项目用地拟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080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收你村委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0802公顷,均为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情况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进行确认。
三、征地补偿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本次征收土地属应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确定的Ⅲ级区域范围,标准为65.55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26.22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39.33万元/公顷;青苗、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补偿标准:青苗费3.00万元/公顷;勘测定界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依据《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应城政发〔2024〕2号)给予补偿,未颁布标准的参照市场价格或以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格作为补偿依据。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1、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并辅之以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等措施;
2、社会保障措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鄂政发〔2014〕53号和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精神,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上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应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听证告知书
应城自然资规听告字(2025)第010号
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
我局依法编制的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情况,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及被征地农户对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情况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于2025年3月17日前向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
2025年3月10日
听证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 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 | |||
听证事项 | 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
送达地点 | 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 | |||
送达文件 | 送 达 人 | 送达日期 | 受送达人 签名或盖章 | 送达方式 |
《听证告知书》 应城自然 资听告字 (2025)第010号 | 2025年3月10日 | 直接送达 | ||
《听证申请书》 (样本) | 2025年3月10日 | 直接送达 | ||
备 注 |
放弃听证证明书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局于2025年3月10日送达的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证告知书》和《听证申请书》(样本)业已收到,该项目用地拟征收我村委会集体土地总面积0.0802公顷。
通过张榜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告知,同时组织专人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调查、走访并征询意见后,我村委会及所有被征地农民对告知书内容和征地基本情况无异议,一致认为该项目用地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切实可行,能够保持被征地村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经村委会与被征地村民集体研究,决定自愿放弃听证,不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证明。
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征收土地协议书
征收土地方: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土地方: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甲方拟征收乙方土地,用于铧景应城市2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拟征收乙方土地总面积0.0802公顷,均为农用地。拟征土地位于天鹅镇田咀村范围。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地面积、补偿标准及金额
依据新《土地管理法》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公布的标准,该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及费用如下:
三、其它事项
1、本协议征地补偿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伍点贰伍柒壹万元(小写5.2571万元)整,其中土地补偿费2.1028万元,安置补助费3.1543万元,青苗补偿费 /万元。
2、本协议一式三份,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经批准后生效。
甲方(盖章):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应城市天鹅镇田咀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签字)
监证单位(盖章) : 应城市天鹅镇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202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