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浏览次数:12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1231日。通过在中国应城网发布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712-325199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据《条例》、《通知》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自然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三)广泛开展宣传。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为自然资源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2021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年初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计划,通过应城网、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以及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等渠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我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并进行日常宣传的主要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持续加大对不动产登记、招拍挂项目公告的力度,推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中国应城网主动公开不动产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信息共计24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4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9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项,均依程序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必要文字表述。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1

0

0 

 0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公开方式不够广,形式较为单一。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此外,我局将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