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01-09 浏览次数:51 字体:[ ]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自然资源、林业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执行国家、省、孝感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箱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和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和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以及林地、湿地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和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拟订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和自然保护地的规划。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及改革工作。

13、负责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市域范围内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区和历史文化建筑、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负责编制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镇(办事处)及村庄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14、负责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和生态保护等市级专项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一核实”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实行批后管理,依法组织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管理。负责发放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15、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6、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17、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同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健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划、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督察。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城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林业局的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4名,内设11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空间规划与建设管理股、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股、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确权登记股、生态修复股、林业管理股、矿业与地质环境管理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财务资金运用股。下设二级单位有地质矿产局、土地执法监察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开发利用勘测规划队、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村镇规划管理局、规划执法监察局、规划建设报建中心、市国有林场总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木种苗管理站、北垸中心苗圃(企业)、林工商(企业)。派驻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16个,基层林业站7个。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纳入我局2024年预算的单位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市地质矿产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土地执法监察局、市土地开发利用勘测规划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规划执法监察局、市村镇规划管理局、市国有林场总场、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6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和7个基层林业站。

2024年预算总收入4629.2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9.21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4629.2163万元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4.2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5万元。

2024年预算总支出4629.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0.2243万元,项目支出1059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032.224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7.86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0.1271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预算收入4629.2163万元,预算支出4629.2163万元。与2023年预算收支4395.8672万元相比增加233.35万元,增加了5.3%。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人员经费支出中增加了单列绩效项目

2024年基本支出3570.2163万元,比2023年基本支出2345.3227万元增加1224.8936万元,增加5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024年项目支出1059万元,2023年项目支出1719.0851万元减少660.0851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项目支出列入部门预算的范围进行了调整,2024年部门的市级项目共4个。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7.8649万元,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313.6941万元减少35.8292万元,减少11.42%,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口径调整。

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办公用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见附表6)。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4.2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4.22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和基本农田保护巡查执法等,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2202万元,比2023年公务接待费5.2269万元减少1.0067万元,减少19.26%,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2024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万元,比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减少10万元,减少了2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数量减少4台。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5万元,预算支出22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5万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25万元,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55万元减少30万元,减少11.76%,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政府基金减少。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政府采购经费1059万元,其中货物50万元,服务1009万元。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相比减少了660.0851万元,减少了38.39%。其中主要减少了工程类的政府采购预算660.08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列入部门预算的范围进行了调整。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年初,我局整体占用国有资产2094.0412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149.3273万元,通用设备707.9479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90.7324万元),专用设备15.401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21.8542万元,图书0.5101万元,车辆171.8454万元,无形资产10.0001万元。

单位整体占用国有资产与2022年年初相比增加12.14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增加12.1489万元,增加0.58%。图书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无形资产价值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2024年预算项目有17个,项目预算资金总计1642万元。其中部门预算项目13个,预算资金总计1059万元;市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总计583万元。2023年项目预算1719.0851万元,2024年项目预算比2023年减少77.0851万元,减少4.48%。

项目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文件依据、测算口径、实施年限等

合计

1642


1.基本农田保护经费

207

部门预算项目,其中::1、年度耕地流失整改及“进出平衡”工作经费105万元; 2、耕地流失核查辅助商业软件工作经费27万元;3、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经费25万元; 4、历年增减挂钩项目未备案建设用地录入工作经费20万元; 5、区片价调整工作经费30万元。

2.确权工作服务费

61

部门预算项目,其中:1、、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年度)11万元;2、自然资源确权(97座小型水库、七河一湖、县级13条河流、灌区和泵站及涵闸确权)50万元。

3. 应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

40

部门预算项目,1、地灾巡排查15万元;2、汛期地质灾害防治15万元;3、地质灾害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27万元;4、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7.3万元。

4. 林业生态文明资金

162

部门预算项目,1应城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服务7.98万元;2、应城市2022年森林督查、林地一张图技术服务15.5万元;3、中省项目设计验收费用22.89万元;4、应城市草地基况调查监测服务30.3万元。5、核实重点区域荒山地块工作经费8.447万元;6、新一轮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26万元;7、应城市2023-2024森林资源监测服务43.06万元;8、 退化林本底评估7.823万元。

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180

部门预算项目,其中:1、2023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资金80万元;2、2023年度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资金40万元;3、202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资金40万元;4、202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万元。

6.老观湖湿地公园日常管护

47

部门预算项目,为了维护园区正常运行需日常保洁、园林绿化管护、日常巡护、湿地科普馆日常维护、视频监控网络后期维护、园区管网及电力设施维护、园区水电估计费用、园区日常垃圾清运等

7. 土地储备交易成本经费

90

部门预算项目,1、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成;2、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编制经费。

8. 应城市矿区石盐矿勘探费用

250

市级项目,东马坊地面塌陷勘查资金250万元

9.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专项经费

40

部门预算项目,1、应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29万元;2、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11万元。

10. 确权服务项目

119

市级项目, 1、农房补充调查、登簿、一证一码证书打印60万元;2、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43.48万元; 3、“多测合一”测绘质量检测7万元;4、第三次国土调查8.52万元。

11. 征地报批、土地开发利用及土地整理项目经费

135

部门预算项目,1、应城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及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2024-2026)19万;2、应城市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70万;3、应城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16万;4、征地报批工作经费30万

12. 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

22

部门预算项目,1、保险费用7万元;2、不动产运营费15万元。

13. 地面塌陷工程费用

160

市级项目, 云应盐矿区长江井田东区补充勘探

14. 不动产系统项目

54

市级项目,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升级

15. 测绘设备维修资金

10

部门预算项目,测绘设备维修年检

16. 地矿局项目工作经费

15

部门预算项目,1、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巡查7.5万元;2、绿色矿山评估费7.5万元。

17. 土地执法经费(含律师服务费)

50

部门预算项目,1、应城市卫片执法工作服务项目(外包)30万元;2、全年律师服务费用20万元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没有扶贫项目2024年扶贫资金预算为02023年预算中没有扶贫项目,2023年扶贫资金预算为0

十、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没有禁捕项目,2024年禁捕资金预算为0。2023年预算中没有禁捕项目,2023年禁捕资金预算为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在我国一般指中央、省、市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第四部分: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1、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4年预算支出总表

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

 

2024年资规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