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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九届政府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和十届政府 财政目标建议暨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102 字体:[ ]

应城市九届政府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和十届政府

财政目标建议暨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1月 16日在应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应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沈 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九届政府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和十届政府财政目标建议、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九届政府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及十届政府财政目标建议

2017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聚焦“四区五城”建设目标,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主动促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统筹兼顾保重点,创新机制提绩效,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力度更大。

五年来,全市共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34.5亿元,争取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46亿元。特别是2020年,针对疫情影响,全年争取减收财力、疫情增支和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补助、债券资金12.7亿元,为全市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五年来,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安排支持企业发展资金9.7亿元,促进企业加强研发、技改以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科技创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税降费5.6亿元。落实减房租政策,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2325万元。落实贴息奖补政策,财政贴息959.3万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小额创业贷款8446万元,为8家新冠肺炎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3.05亿元。为企业提供续贷周转金2.4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切实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五年来,累计预算安排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5亿元,有力支持了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2021年,全市新增规上企业12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中小科技型企业92家。

(二)克难攻坚,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五年来,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千方百计调动各方面组织收入积极性,规范征管税费,确保应收尽收。全市财政总收入由2016年的22.32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25.55亿元,增长了14.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6年的16.56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7.17亿元,增长了3.7%。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17.15亿元、11.1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9%和35.1%。2021年,坚持招商引资,培植新兴财源,狠抓复工复产,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5.2亿元、1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9%和39.2%。五年来,财政支出高位增长,由2016年的38.57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45.5亿元,增长了18%。

(三)担当善为,重点民生工程保障更实。

五年来,始终坚持有保有压、统筹调度,切实兜牢 “三保”底线。全市民生支出由2016年的30.8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34.89亿元,增长了13.3%,民生支出占全市支出的比重均在75%以上。五年来,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分别累计达到33.8亿元、32.2亿元和29.5亿元。积极落实生均经费政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重点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实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提标政策。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发放各项惠农补贴4.57亿元,惠及10多万农户。筹措资金21.79亿元,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等民生工程。争取财政补贴资金3676万元,改造农村危房2266户。落实“三农”保险政策,累计拨付保费补贴资金5653万元。优先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累计拨付资金2.95亿元,确保了不因财政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和延误患者救治。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项增资政策。特别是2020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加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导致财政收入大幅减少,财政运行困难,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调度资金13.5亿元,确保了工资按时发放和各项重点支出需求。

(四)深化改革,现代财政治理能力更强。

五年来,财政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现代财政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质量逐步提高。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市预算单位实现电子化全覆盖。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免收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由3%降为1.5%,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有效提升。深化国资管理改革,积极推进“三供一业”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扎实做好涉改单位的资产清查和划转工作。稳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完成了80家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和经济实体的摸底调查,已改制1家,主动注销3家。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财政基础信息管理和项目库建设为重点,全面梳理预算编制、集中支付流程设置,稳步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三大模块顺利上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历年专项资金结余,弥补支出缺口。强化财政账户管理,累计撤销各类财政资金账户94个。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备案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备案零跑路”。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框架已经形成。

(五)强化监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更优。

五年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支出提绩效,坚持资金会审制度,按照“压缩一般、保障重点”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累计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5100万元。强化资金监管提绩效,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试行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取消执行进度慢、绩效评价差的部门项目。着力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五年来,实施政府采购项目6196个,预算金额13.16亿元,节约资金8523万元,节支率6.92%。投资评审中心共受理评审项目443个,审定投资金额46亿元,审减资金1.93亿元,审减率4.2%。依法依规清理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积极配合省审计组,开展了新增财政资金和市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等五项审计。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我市政府债务余额50.99亿元,债务总额在省财政厅规定限额内,政府债务被财政部评为绿色等级。清理清收财政出借资金,完成全市所有乡镇和市直单位政府性财政资金清理核查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动态监管。

(六)精准施策,支持振兴乡村建设更美。

五年来,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51.4亿元,以精准扶贫、水利及交通补短板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重点民生工程等为平台,支持各项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工作连续四年被省评为A类。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加大扶贫投入,按照财政收入增量的15%和存量资金的50%以上的要求,增列扶贫预算。五年来,投入扶贫资金5.8亿元,全市5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6255户14270人全部脱贫。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围绕“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资金5.36亿元,重点推进秸秆禁烧、厕所革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农村厕改5万多户。统筹整合资金1.42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全市29个村入选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17个村建成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典型,在全省排第14名,孝感排第1名。2021年,充分发挥市级财政硬投入的引导作用,安排财政预算资金2.73亿元支持乡村振兴“三项行动”。统筹中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支持用于乡村振兴“三项行动”规划中的产业发展项目。2021年,全市化解村级债务总额9205万元,71个村完成债务清零,其中负债10万元以下的41个村债务全部清零,化解进度在全省104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0位,提前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大力支持和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共同奋斗的结果。

各位代表,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目标建议,至2026年,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是:

——实现财政收入新增长。2022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达到17.83亿元,占2019年收入17.17亿元的103.8%。2023—2026年,预计年均增长8%,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4.25亿元。

——实现保障能力新提高。今后五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3%,202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为52.75亿元。努力实现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实现运行机制新突破。积极推进乡镇财政体制、预算一体化、国企改革,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事业单位、教育“市管校聘”等改革,不断规范财政运行机制,激发发展活力。

——实现财政形象新转变加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全力打造“学习型”、“和谐型”、“清廉型”财政机关,塑造良好财政部门形象。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5.2亿元,同比增长46.9%,增收8.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3.2亿元,同比增长58.2%,增收8.5亿元,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9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5亿元,同比增长39.2%,增收4.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5亿元,同比增长56.1%,增收4.8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7.4%。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5.5亿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全市财政收支预计平衡情况,全市资金来源50.5亿元。其中:地方留成收入15.5亿元,中央、省税收返还1.3亿元,中央、省转移支付23.5亿元,上年结余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全市资金运用50.5亿元。其中:全市支出45.5亿元(含市对乡镇体制结算4.5亿元),结算上交省、孝感市财政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亿元。全市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资金来源19.8亿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亿元,中央、省转移支付0.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8亿元,上年结余4亿元。全市资金运用19.8亿元,其中:全市支出17.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4亿元。全市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由于我市国有企业较少,没有上缴收益,经报省财政厅批准,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3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3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1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6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7亿元(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7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1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07亿元。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2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2亿元。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3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15.83亿元,同比增长16.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88.8%;非税收入2亿元,同比增长2.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87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市级支出41.33亿元,补助乡镇支出5.54亿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资金来源53.25亿元,其中地方留成收入(含镇级留成收入)17.83亿元,中央、省税收返还1.28亿元,中央、省一般性转移支付2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亿元,调入资金7.7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83亿元(置换到期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0.02亿元。资金运用53.2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1.33亿元,补助乡镇支出5.54亿元,结算上交省、孝感市支出3.5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3亿元。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相抵,当年结余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范围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为23.4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2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1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1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4亿元。支出总额为23.4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2.2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7.4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4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3000万元。转移性支出300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3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主要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经过审核汇总,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总额为22.11亿元,支出总额为21.54亿元,当年结余0.57亿元,滚存结余23.77亿元。(因上级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口径未定,以上数据为预计数)

三、2022年财政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极为关键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构建“一心支撑、五区共进”新发展格局,加快冲刺县域经济“全国百强”的决策部署,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任务。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强筋骨”。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切实推进降本减负。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综合运用预算安排、政府债券等方式,加大基础设施、民生、生态等领域项目建设和补短板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管好用好担保再担保资金,落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收支监管,防范化解债务“控风险”。加强财政收入监控,完善数据共享和协调会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跨部门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强化税收征管,力求颗粒归仓,做到应收尽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支出优先次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强化政策跟踪问效,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防范为先、化解为主、守住为本、转化为要的原则,统筹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确保政府债务余额与全市财政、经济水平相匹配。

(三)优化支出结构,夯实民生保障“基本盘”。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集中力量改善教育薄弱环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健全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严格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待遇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健全救助救济机制,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重点对象、关键时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政策;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落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措政策。

(四)持续精准施策,打好乡村振兴“组合拳”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多元化支农惠农投入格局。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财政奖补资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用好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盘活资产、资源,用好集体资金,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力,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发挥预算单位农副产品采购持续稳定优势,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五)深化财税改革,推进治理创新“赋新能”。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范等。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迈进。健全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增强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推进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务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奋斗惟志、实干功成。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奋力实现十届政府财政工作良好开局,为应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冲刺县域经济“全国百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