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应土告字〔2023〕033号
经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23)0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用 途 | 出 让 年 限 | 竞买 保证金 | 拍 卖 起叫价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建 设 规 模 | |||||||||||||||
P(2023) 012号地块 | 应城市黄滩镇杨林村 | 63620.10㎡ | ≤2.4 | ≤32% | 总建筑面积 ≤152600.00㎡ | 居住用地 | 70年 | 人民币3852.00 万元整 | 人民币4280.00 万元整 |
二、P(2023)012号拍卖出让地块位于应城市黄滩镇杨林村地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需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工作时间内,到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应城市育才南路181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1月20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应城市育才南路18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整。(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应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到竞买人提交盖有银行出具的“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公章的票据作为交纳凭证)。
七、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21日17时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五楼交易大厅,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0时。
九、其他要求:
(一)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同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9号 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系电话:0712—3255193 82010000000184970
联 系 人:程卫斌 中国工商银行应城支行
开户单位:应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1812023109043000278
开 户 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应城市支行营业部帐 号:212010122500010013 17525201040001695
网 址: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