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向敏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第53号“关于完善城区内有关商品房、自建房办证手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办证难,一直是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务实精神,直面问题,创新突破,担当作为。我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落实单位,在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的统筹下,与市政府办、住建局、城管局、税务局、法院、公安局等单位紧密协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四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文件,市政府主要领导共组织召开了八次解遗专题会议,全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依法依规启动并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
近年来,我市已解决百货商住楼、园林公寓、月圆小区、科技园、南天公寓等 69个住宅小区(352栋,10689户)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今年,我局探索开展了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票税分离”,妥善解决了蒲韵尚都、奥林花园等重点小区2300户的办证问题。
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个人自建房、原属集体地上的自建房屋及村集体开发的住宅小区等办证问题,遵循依法依规、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分项处置原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或者经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分批提出解决方案报市解遗办审议后执行。对现行政策下确属不予登记的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预期,维护社会稳定。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便民、利民、高效”的原则,我局将继续致力于为民解忧,把便捷、贴心的服务送给广大群众,全方位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切切实实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局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