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韩丽军、刘 军、范利宏三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韩湾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益性公墓是解决人民群众基本丧葬的热点问题,也是目前“美丽乡村”建设中涉及农村整治、土地流转、小田变大田建设中散坟平移亟待解决的大问题。我局结合目前执行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省民政厅等8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鄂民政发〔2020〕29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公墓用地禁止占用耕地,也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经我局对您们提出拟建公墓的位置、地块进行比对和地类数据分析,拟建的10亩地块不符合以上政策规定。
为解决您们提出的问题,我局组织空间规划股、耕保股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建议另行选址。
鉴于以上情况,下步我局将实地配合你村做好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工作,确保您们3个代表的诉求得到落实。
(单位公章)
2023年 9月 1日
主要领导姓名 :蒋家彪 联系电话13871945116
经办人姓名:李核志 联系电话:13789983828
邮政编码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份)
市政府办公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