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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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6 浏览次数:85 字体:[ ]

市政协次会议第13号提的答复

 

 

尊敬的肖金平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清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力度,做好闲置土地利用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就您所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积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局一直通过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对已出让宗地土地开发利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适时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2012年开始,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先后对全市16个镇、场、办事处已供土地开展了3轮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全面清理,累计处置闲置低效用地22宗,面积1038.597亩,其中收回土地18宗,面积847.0935亩,监督企业转让土地2宗,面积113.7254亩,与企业置换土地1宗,面积7.071,协议收回土地1宗,面积23.5691亩。清理的闲置低效用地全部分宗归档、统一登记造册,建立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台帐。通过多轮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情况得到了有效扼制,土地开发利用市场秩序进入了良性发展阶段。

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进行完善,其中部分意见和建议我们已经在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采取四项工作措施予以落实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资规负责人为副组长、司法、财政、税、审计、住、乡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目标、落实责任,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清理处置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认真查,一宗不漏,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要求,从2012年5月开始,我市逐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采取逐宗对照、内查外调相结合的方法,对2006年以后供应的项目用地以及原城市、建制镇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内查供地台账、地籍档案,外调现场核实、取证拍照、标注上图,逐一登记造册的方式,逐宗清理排查,做到宗宗记录建档。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由于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我市建立了以领导小组为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纪委负责闲置土地处置的监督;资规部门负责闲置土地调查及处置;资规、住建部门负责协助土地闲置原因的认定、土地规划条件的审定,建筑物、构筑物评估价格的核定、对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和已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进行核定,对因政府修改规划、用途、建设条件等造成无法动工的原因进行核定;财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专项清算和补偿费用的核定等工作,筹集收回闲置土地所需资金,解决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勘测、评估、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等相关费用;发改部门负责项目投资总额和已投资建设资金的确定。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牵头部门、牵头领导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联动,形成合力,全面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四是措施得力,稳步推进,为了做好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处置工作,印发了《应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明确了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的指导思想、组织实施、清理范围和方法、处置方式和程序、工作要求,并制定措施,细化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针对清理出的闲置低效用地,根据形成的不同类型,分清政府原因和企业自身原因,按照以用为先,分类处置的原则,结合闲置和低效用地的宗地特性、产生原因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经领导小组集体会商,明确处置方案,采取“一地一策”逐宗处置。

我市通过历年对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处置,相关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对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38.597,全市新批建设项目开、竣工率明显提高,2022年至2023年新批建设项目无一宗闲置土地的情况发生。二是规范了土地利用行为通过对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处置所形成的强大舆论氛围和对闲置土地典型案例严厉的处置措施,达到处置一宗、带动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从而规范了建设单位的用地行为。三是完善了共同监管机制通过此次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时的协同作战,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共同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广大政协委员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年9月6日

 

 

 

主要领导姓名:蒋家彪              联系电话:13871945116

经办人姓名:王清华               联系电话:13227137343

邮政编码:4324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份)

      市政府办公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