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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2022年度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95 字体:[ ]

 为切实提高应城市农村建筑工匠素质、从业水平和工作技能,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农房建设结构到建筑质量安全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的知识传授,使农村  建筑工匠具备一定业务水平与从业能力,使其专业能力与新时期农村建设要求相匹配。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管理,树立新的作业观念和艰苦创业精神,将我县农村建筑工人匠培育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能致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优秀建筑工匠队伍,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建设事业。最终达到全县所有农村建筑工作从业人员能够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改变农村建筑市场落后面貌,促进农村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新目标。

 二、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的农村新老建筑工匠(在校学生、无劳动能力、智障和领取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除外)。培训工种包括砌筑工、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混凝土工等。

(二)培训内容。一是建筑识图、施工质量与安全;二是农村自建房抗震安全知识;三是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四是农村自建房建设技术要点;五是农村民居质量安全要点;六是农村传统民居修缮及加固技术要点;七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培训方式。以课堂讲解、实际操作培训和参观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即通过对规划设计、房屋修缮和建设技术要点、建筑基本常识讲解和技能操作培训以及实地参观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培训安排

 采取集中或分片区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培训(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开展教育培训的标准要求)等方式开展辖区内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

(一)培训时间安排。根据对各乡镇摸底调查的情况,每年5月、10月组织一次农村工匠培训工作,每期培训时间总课时不少于16学时,其中理论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

(二)建立长效机制。每年根据相关知识更新情况,定期组织对前期已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的工匠进行再次培训,让农村建筑工匠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不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施工水平,满足城镇乡村建设对劳务人才的需求。同时,对国家颁布的新的农房建筑设计与施工标准,及时进行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农村建筑工匠是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有力保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是一项功在当代、立在长远的民生工程。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宣传发动,调动广大村镇建筑工匠和有愿望从事村镇建设的农民的积极性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有关政策。

(二)摸底调查,积极上报。各乡镇要认真研究,摸清自愿参加培训的工匠人数、文化、年龄、专业等情况,认真填写好《应城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报名表》,并将纸质档加盖公章上报至住建局村镇建设股。

(三)注重培训成果的运用。各乡镇要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实行动态化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学习的成果,让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