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减免根据当年度年审,核实收入,按相对应的保障类别标准进行租金返还。一、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提供相应低保、低收入家庭差额缴纳租金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二、办理时限:每年缴费期间,低保、低收入家庭,按照时间规定,提交相应的减免资料。三、申请受理机构:应城市国有房屋管理所四、咨询电话:家和小区公租房3524486;春天名苑公租房3289515;城区公租房3131896;长江埠公租房361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