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退出:公租房在保户不再需要所申请的保障性住房,可申请退出。
2、退出方式:到应城市国有房屋管理所领取应城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退出申请审批表。
3、申请材料:应城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退出申请审批表
4、申请时限:当年度1-12月
5、办理流程:
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办结:提出审查意见书,出具审查结论。
6、受理地点:应城市国有房屋管理所
7、咨询电话:家和小区公租房3524486;春天名苑公租房3289515;城区公租房3131896;长江埠公租房361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