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次数:72 字体:[ ]

一、应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长由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组成。协助配合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本级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应急联动机制;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负责对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二、旅游经营单位

各旅游经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修订涵盖业务范围内各类应急预案;根据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预警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监测有关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接到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同时采取适当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