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hzxstjj-2018-0020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18-07-13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市统计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依申请公开 |
内容概述 |
索引号: | 040200/2020-045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 2018-07-13 | |
标 题: | 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孝感市政府关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将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科学决策、深化改革、制定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孝感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推进普查各项工作。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所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具体范围按国务院通知要求和普查方案执行。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三、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突出政府主导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执行方案,真实完整”的普查工作总要求,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将成立应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场、开发区也要相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抓好普查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与要求,引导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要在普查中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促进全社会知晓统计法律政策。
(二)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各镇、办事处、场、开发区要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2018年和2019年的一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普查所需经费要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参与普查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三)重点狠抓单位清查。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市统计局要及时向同级工商、税务、编办、民政等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资料,形成单位清查底册。并根据单位清查底册,按照单位清查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逐一实地进行“地毯式”清查,利用清查结果,整理完善,形成普查登记底册。
(四)高度重视核心指标。第四次经济普查是为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奠定基础的一项普查,GDP核算的核心地位、龙头地位必须在普查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市统计局在普查中要高度关注与GDP核算关联密切的固定资产原值、利润、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财务指标。同时在时间节点、业务技术等方面把握好统计指标与财务指标的联系和区别。
(五)从严加强质量管控。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着力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现象,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对于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市统计机构要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