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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重点企业进度统计监测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12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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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hzxstjj-2017-00053 公开责任部门 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7-07-11 关键词
公开目录 市统计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为及时了解我省“四上”重点企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准确把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及对全省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加强分析研究,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统计服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企业范围

原则上选择规模在行业内靠前、某项经济指标合计数分别占“四上”企业总量一定比重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同时兼顾地区分布作适当调整。

(一)工业。年产品销售收入靠前的100家企业。

(二)建筑、房地产业。年建筑业总产值靠前的50家建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靠前的50家房地产企业。

(三)批零住餐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在批零住餐业靠前的150家企业。其中批发企业50家,零售企业50家,住宿餐饮企业50家。

(四)服务业。年营业收入在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中靠前的100家企业。

(五)重点能耗企业。全部“四上”企业中年综合能耗(标准煤)靠前的50家企业。

二、重点企业监测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工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批零住餐销售额、能源消耗总量、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从业人员和职工工资等。

(二)各专业单独汇总重点企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分析其生产经营状况及对全省经济走势的影响,分析其数据质量状况及对全省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运用到月(季、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和数据质量评估中。

三、时间安排

2017年3月底前,根据2016年统计年报数据,确定重点企业名单。4月份月报(3月份数据)起,正式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办落实。“四上”重点企业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加强重点企业监测,对准确把握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对提高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专业处室要高度重视,将重点企业监测作为日常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加强督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作,信息共享。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由局综合处牵头,各专业处室要密切配合。数管中心要加快综合数据集成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平台交换与系统对接。在单个企业数据不对外提供和公布的前提下,重点企业的原始数据、综合汇总数据、分析资料原则上在局机关内各专业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统计工作整体功能。

(三)加强调研,动态管理。要加大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的监控力度,对数据协调性较差、波动异常等问题突出的企业,要提前预判,重点监控。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地区、各行业大中型企业规模变动情况,对新增规模、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及时纳入重点企业监测范围。

(四)及时分析,成果集成。加强对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对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的分析,不断提高观察和研究问题的敏锐性和前瞻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每月数据质量评估会上,相关专业要报告重点企业监测情况,综合处汇总后形成重点企业监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