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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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汇总)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85 字体:[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汇总)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九、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2)组织拟定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等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3)组织实施全市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4)协调处理全市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5)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法制普及教育。(6)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应城市环保局于1986年成立,于2019年4月更名为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股、综合股(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法制(审批)股、离退休干部股5个股室,下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和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数为63人,财政供养人数为77人,其中在职50人,退休28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预算总收入1127.904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70442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非税收入拨款270.2万元  

2024年预算总支出1127.904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104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35.01787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22.19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93264万元。项目支出405.8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收入1127.904423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增加344.52904万元,增加43.98%。主要原因如下:(1)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143.02904万元。(2)项目经费增加201.50万元,其中生态环境工作经费减少60万元增加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30万元,增加了秸秆禁烧23.6万元,空气、水质自动站运维项目42.3万元,水、声环境监测135.6万元

2024年预算支出1127.904423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增加344.52904万元,增加43.98%。主要原因如下:(1)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143.02904万元。(2)项目经费增加201.50万元,其中生态环境工作经费减少60万元增加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30万元,增加了秸秆禁烧23.6万元,空气、水质自动站运维项目42.3万元,水、声环境监测135.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93264万元,其中:办公费2.009万元,印刷费2.135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4.23万元,邮电费2.99万元,物业管理费1.065万元,差旅费8.053万元,维修(护)费1.285万元,会议费4.425万元,培训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0.9445万元,工会经费3.016764万元,福利费3.9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6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135万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3.6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比2023年预算数62.15582万元,增加2.73745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调整。其中办公费减少0.094万元,印刷费减少0.0427万元,水费减少0.0068万元,电费减少0.0846万元,邮电费减少0.1444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0.0213万元,差旅费减少0.3812万元,维修(护)费减少0.0257万元,会议费减少0.1155万元,培训费减少0.05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35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13495万元,福利费减少0.08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048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增加0.0427万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增加0.39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6.4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94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环保督查、专项检查、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其他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5.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6辆公务用车运行,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465万元,减少2.9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局机关公务用车经费调整增加0.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数109.06万元,其中:货物类9.06万元,服务类1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3.56万元,增加603.61%。其中生态环境工作经费政府采购经费4.4万元,其中货物类4.4万元,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经费2万元,其中货物类2万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2.66万元,其中货物类2.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复印纸等经费支出。水、声环境监测政府采购经费100万元,其中服务类100万元。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无形资产19.671万元。固定资产2839.192682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268.30689万元、通用设备181.8641万元、专用设备2354.640692万元、家具用具类34.381万元。

与上年相比较无形资产未发生变化。固定资产增加873.15519万元,增加44.41%。其中房屋及构筑物增加140.27309万元;通用设备增加27.7033万元专用设备增加683.7178万元;家具类增加21.46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项目建设增加水站监测站房2个,购置专用设备一批办公室改造增加办公设备及家具用具一批等。

七、预算绩效项理情况

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没有省级专项转移资金。

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本级项目支出405.8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201.5万元,增加98.63%。增加原因为:其中生态环境工作经费减少60万元增加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30万元,增加了秸秆禁烧23.6万元,空气、水质自动站运维项目42.3万元,水、声环境监测135.6万元

本部门2024年市级项目4个,资金共计739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315.98万元,减少42.76%。原因如下:财政缩减经费项目减少

绩效目标及资金主要用途详情见附表。

八、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乡村振兴资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

九、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禁捕资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2023年度预算禁捕资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2023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非财政性拨款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详见附件

2024年度项目申报表(生态环境分局).xlsx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xls

2024年预算批复(应城市生态环境分局).pdf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