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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111 字体:[ ]

应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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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九、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应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能是:(1)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行政执法,为生态环境提供保障;(2)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监管和执法;(3)跨区域、跨流域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5)生态环境执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队伍建设;(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应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于1986年成立,为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二级单位,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案件管理5个股室。人员编制数为35人,财政供养人数为25人,其中在职23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240.829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829776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240.829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297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215.4880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5.34168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240.829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减少40.669324万元,减少14.45%。主要原因如下:(1)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19.687124万元。(2)项目经费减少20万元,原因为项目合并到局机关。

2023年预算支出240.829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减少40.669324万元,减少14.45%。主要原因如下:(1)(1)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19.687124万元。(2)项目经费减少20万元,原因为项目合并到局机关。

三、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是指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应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运行经费支出25.34168万元,其中:办公费0.8464万元,印刷费0.9821万元,水费0.1564万元,电费1.9458万元,邮电费1.2532万元,物业管理费0.4899万元,差旅费3.3864万元,维修费0.5911万元,会议费1.9665万元,培训费1.066万元,公务接待费0.4112万元,工会经费1.42908万元,福利费1.78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4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9821万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0.2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预算数27.4771万元,减少2.13542万元,减少7.77%。主要原因:2022年处置小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增加0.0598万元,邮电费增加0.094万元,差旅费增加0.2446万元,会议费增加0.03万元,培训费增加0.00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0179万元,工会经费减少0.1025万元,福利费增加0.0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911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41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访工作处理对接、与业务单位之间工作联系;公务用车费7.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3辆公务用车运行,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7.9112万元,减少23.88%,主要原因为2022年小车报废一辆,运行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44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项目经费由本单位管理调整为主管部门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统筹管理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48.806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30.8923万元、专用设备类17.20万元、家具用具类0.71万元。

与上年相比较固定资产增加1.4万元,增加2.95%。其中通用设备增加1.4万元,原因为2022年度增加办公设备一批。

七、预算绩效项理情况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没有省级专项转移资金。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20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为:项目经费由本单位管理调整为主管部门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统筹管理

本部门2023年无市级项目绩效目标。

八、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乡村振兴资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

九、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禁捕资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2022年度预算禁捕资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2022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非财政性拨款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公用经费是指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批复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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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