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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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1-15 浏览次数:119 字体:[ ]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2021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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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2)组织拟定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等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3)组织实施全市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4)协调处理全市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5)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法制普及教育。(6)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应城市环保局于1986年成立,于2019年4月更名为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污染控制股、建设项目管理股、法制宣传股4个股室,下辖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数为55人,财政供养人数为73人,其中在职50人,退休23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812.1843388 万元(基本收入655.2123388 万元,项目收入156.972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2.1843388万元。  

2021年预算总支出812.184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21233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34.98789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132847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0916万元。项目支出150.972万元。

按部门分:2021年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局机关本级预算总支出314.1092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0929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7.2687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90931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496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2021年应城市环境监察大队预算总支出295.9172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4522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5.99461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50612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5.472万元。2021年应城市环境监测站预算总支出202.1578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5782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1.7245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1304万元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2万元,项目支出40.5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收入812.1843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增加40.9979438万元,增加5.32%。主要原因如下:(1)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34.9979438万元。(2)项目经费增加6万元,其中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减少15万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经费减少6万元,环境法制宣传专项经费增加10万元,水质自动监测站维护更新经费增加17万元

2021年预算支出771.186395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增加40.9979438万元,增加5.32%主要原因如下:(1)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34.9979438万元。(2)项目经费增加6万元,其中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减少15万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经费减少6万元,环境法制宣传专项经费增加10万元,水质自动监测站维护更新经费增加1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32847万元,其中:办公费2.009万元,印刷费2.135万元,水电费4.57万元,邮电费2.99万元,物业管理费1.065万元,差旅费8.053万元,职工福利费3.909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135万元,工会经费3.23235万元,维修费1.285万元,会议费4.425万元,培训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0.94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元,公务交通补贴5.0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2.450997万元,减少3.94%。主要原因:在职职工转退休。其中办公费减少0.10285万元,印刷费减少0.13075万元,水电费减少0.27632万元,邮电费减少0.15145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0.06549万元,差旅费减少0.41051万元,职工福利费减少0.22893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减少0.1307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100506万元,维修费减少0.07445万元,会议费减少0.25158万元,培训费减少0.1370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513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减少0.54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预算18.9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94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环保督查、专项检查、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其他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务用车费18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7辆公务用车运行,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05135万元,减少0.27,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0513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数64万元,其中:货物类55万元,服务类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2万元,增加52.4%。其中水质自动监测站维护更政府采购经费增加22万元,其中货物类增加20万,服务类增加2万。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无形资产19.671万元。固定资产648.389092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128.0338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14.7635万元、通用设备类147.641792万元、专用设备类245.583万元、家具用具类12.367万元。

与上年相比较无形资产增加0.24万元,增加1.2%。固定资产增加1.68万元,增加0.25%。其中专用设备类增加1.15万元,家具用具类增加0.53万元

、预算绩效项理情况

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省级专项转移资金。

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本级项目支出156.972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6万元,增加3.97%。其中环保专项行动及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减少15万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经费减少6万元,环境法制宣传专项经费增加10万元,水质自动监测站维护更新经费增加17万元

本部门2021年市级项目14个,资金共计3803.051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增加530.251万元,增加16.2%。原因如下:1、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十四五”规划编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三个项目共计160万元。2、增加7个项目(机动车遥感监测及黑烟抓拍系统、声环境质量监测、隔蒲桥水质断面预警监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和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经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验收和编制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共计728.5万元。3、土壤污染详查增加及治理增加169.8万元。4、秸秆禁烧专项经费减少38.263万元。5、固定污染源排污清理整顿及登记减少4.9万元。6、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减少25万元。7、应城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减少39.886万元。8、化工园区空气实时监控及预警系统项目减少100万元。

绩效目标及资金主要用途详情见附表。

八、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乡村振兴资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

九、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禁捕资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2020年度预算禁捕资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0万元,2020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非财政性拨款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部门预算批复

    详见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生态环境局).xls在线预览

生态环境局应城分局项目绩效表.xls在线预览

部门预算批复.pdf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