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用
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应城市度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应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我市继续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落实有关扶持政策。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坚持系统观念,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力争通过3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基地、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支持建设一批粪污综合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服务组织、有机肥企业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1.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基地和服务组织为抓手,突出养殖场减量化排放设施设备改造。施行“三改两分”,改“水冲粪、水泡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自动刮粪”为“皮带清粪”,通过“干湿分离”“雨污分离”等措施减少粪污总产生量,实现畜禽养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
2.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开展农业种植大户、林果茶叶基地与周边养殖场对接,共建粪污无害化处理、管道输送、精准喷洒等设施设备,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试点建设2—3个生物有机肥厂和粪污收集中心,对接养殖场,坚持从粪污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到产品的还田利用实行全循环产业链的服务,有效解决中小型养殖场治污设施落后,治理效果不佳的难题。
3.分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畜禽养殖场不同规模、养殖环境的差异,采取不同的“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模式。各畜禽养殖场因场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4.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粪肥加工利用企业、养殖场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二、工作目标
按照《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发〔2021〕37号)精神和要求,到2023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养殖成本明显降低,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模式,促进我市农牧循环发展,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方式
(一)治理模式与奖补标准
1.大型养猪场污水深度处理模式。
实施对象为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养猪场,主推污水深度处理。实施干清粪工艺,干粪制作有机肥或协议还田利用。污水进入深度处理系统进行厌氧、好氧、生物、化学等综合工艺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为依据。
奖补标准:按照日处理能力进行一次性奖补,即日处理污水每吨奖补5000元;同时,根据项目合同、发票、第三方决算审计金额,按照总投资40%进行测算,就低不就高。单个场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太阳能组装沼气池治污模式。
实施对象为对年出栏生猪500—3000头、或存笼蛋鸡3000只以上、或存栏肉羊100只、或存栏肉牛30头以上的养殖场,主推便携式太阳能组装沼气池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按每年出栏500头猪或每存栏5000只蛋鸡(不足5000只按5000计算)配套一组太阳能沼气设备,按养殖规模配套到位。养殖场应配套干湿分离机,污水进入太阳沼气系统进行发酵产气,沼液、沼渣、干粪自制或协议委托第三方公司制作有机肥。粪污暂存池应硬化并高出地面0.3m,全套设施外围绕应建设简易围栏,防止人畜随易靠近。
奖补标准:干湿分离机按照小型(处理能力20—30m3/h)奖励5000元、大型(处理能力35—50m3/h)奖励7000元进行奖补;太阳能沼气设备,按照每组15000元进行奖补;24以上厚度墙体硬化的粪污暂存池按照100元/m3奖补,墙体未高出地坪0.3m以上的不予奖补。
3.黑膜(红泥膜)沼气治污模式。
实施对象为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或年存笼蛋鸡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可根据养殖场意愿建设黑膜(红泥膜)沼气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黑膜(红泥膜)沼气池,配备干湿分离机,将粪污污水进行储存降解后协议还田利用或委托第三方收集处理公司处理。由于黑膜(红泥膜)沼气池建设专业性、技术性强,建设及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此种模式不作主推模式,以养殖户自愿为主。沼气池容积按照0.5m3/头猪或0.5m3/10只鸡核定建设规模。沼液、沼渣及干粪自制或协议委托第三方公司收集处理,或协议还田利用。
奖补标准:干湿分离机按照小型(处理能力20—30m3/h)奖励5000元、大型(处理能力35—50m3/h)奖励7000元进行奖补;黑膜(红泥膜)及配套设备和安装等,按照合同、发票金额的40%进行奖补;24以上厚度墙体硬化的粪污暂存池按照100元/m3奖补,墙体未高出地坪0.3m以上的不予奖补。单个场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模式。
实施对象为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的专业合作社、企业。一是通过建设大型粪污暂存发酵池、购置吸粪车,对养殖场的粪污上门收集、清运,通过暂存池发酵处理后,根据农户需求,开展免费或有偿施用。二是引进有机肥企业,收集养殖场粪污为原料制作生物有机肥。2021年试点由应城市合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对部分蛋鸡养殖场的鸡粪进行定点、定期收运,养鸡场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书、建立台账,做到收集及时,真实有效。
奖补标准: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新购置3吨以上容量吸粪车的,按照吨位奖补,5000元/吨位予以奖补;新改装2吨以上容量吸粪车按10000元/台奖补。24以上厚度墙体硬化的粪污暂存池按照100元/m3奖补,墙体未高出地坪0.3m以上的不予奖补。与养殖场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并严格落实的,按照年出栏生猪5元/头、年存笼鸡0.5元/只每年进行奖补。已签订收集处理协议但未及时开展粪污清运工作的,视情节给予处罚,罚金从年度奖补资金中扣除。
新建年产万吨以上大型生物有机肥项目的,建成投产后,经企业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总投资不超过30%以上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奖补。
5.种养结合模式。
实施对象为规模农业种植业主在农作物、蔬菜、园林绿化苗木、果园、茶园基地内建设粪肥暂存中转池(田间储粪池容积按照1.5m3/亩地进行匹配),购置吸粪车,污泥泵,铺设管网,收集周边养殖场的粪污至中转池进行发酵后喷洒至种植基地,实现资源化利用目标。
奖补标准:新购置3吨以上容量吸粪车的,按照吨位奖补,5000 元/吨位予以奖补,新改装2吨以上容量吸粪车按10000元/台奖补。田间储粪池24以上厚度墙体硬化的按照100元/m3奖补,墙体未高出地坪0.3m以上的不予以奖补。粪污输送管网及硬化的暗沟按照15元/m进行奖补,污泥泵按照2000元/个进行奖补。单个农场(合作社)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其它配套设施设备奖补内容与标准。
鼓励养殖场开展圈舍改造,建设节水、减排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安装高压雾化除臭装置,购置吸粪车实施喷洒还田利用。购置吸粪车的按照吨位奖补,5000 元/吨位予以奖补,新改装2吨以上容量吸粪车按10000元/台奖补;建设雨污分流沟或管网的,按照15元/m进行奖补;购置安装304不锈钢高压雾化除臭设备的,按照3000元/套进行奖补;建设钢架结构的彩钢瓦雨棚按照60元/㎡进行奖补,钢架或砖木结构的石棉瓦雨棚按照30元/㎡进行奖补,无1米以上高度支架的雨棚减半奖补,塑料大棚不列入奖补范围。
旧猪舍改造漏粪地板+自动刮粪机设施的,漏粪池按照100元/ m3进行奖补,漏粪地板按照25元/㎡进行奖补,自动刮粪机按照2500元/组进行奖补,需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每个场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安装此清粪装置的猪舍不列入奖补范围。
旧鸡舍改造皮带清粪的,按照皮带长度50元/m进行综合奖补。需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每个场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安装皮带传送装置或已安装再次更新装置的鸡舍不列入奖补范围。
旧牛舍改造场床一体化的,以场床面积确定奖补标准。按照50元/㎡进行综合奖补,需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每个场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建设场床一体化的牛舍不列入奖补范围。
(二)建设要求与技术规范
1.粪污发酵池与暂存池:采用污水深度处理工艺相配套的大型厌氧发酵池、沼液发酵池及大型粪污暂存池,应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备防渗、防漏等措施;普通粪污暂存池、小型黑膜厌氧发酵池,应具备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一般建设在养殖场下风向围墙连接处或厌氧发酵池旁,采用地下式,池深2.0—4.0米,原则应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砖混结构建设的,墙体应为24cm以上厚度的实心墙体,大型池还应加装钢筋混凝土腰箍,墙体应高出地坪0.3m以上,池底地表应加装防渗膜。
2.粪污输送管网:应采用地下管网或暗沟输送,管径不低于15cm;排污沟应硬化并加盖,沟侧高于地坪0.1m以上。
3.牛场床一体化发酵床:应采用混凝土地面,防渗防漏,四周矮墙高0.6米,同时设置镀锌钢管围栏,地面高于室外地坪0.1m,地面以上分别铺设0.2m厚细砂垫层、0.3m厚锯未、秸秆等垫料层,垫料需定期更换,既发挥了保暖防寒的作用,又保证粪便及时收集利用。
4.雨棚:建设钢架结构的彩钢瓦或透明瓦雨棚,雨棚支架最低处需1米以上高度。所有粪污暂存池、室外安装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堆粪场等均应安装雨棚。
5.黑膜(红泥膜)沼气发酵:从安全生产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需具备资质的产品供应及安装厂商进行建设,确保质量和技术规程达标,且黑膜(红泥膜)沼气池底膜厚度不小于1.0mm,顶膜厚度不小于1.5mm。发酵池外围应安装全封闭隔离围栏,加挂危险警示牌。
(三)资金来源与奖补方式
1.资金来源:一是使用中央、省级财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补贴资金;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三是各治污主体企业自筹资金。
2.奖补方式: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种植业主和企业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班进行跟踪监督指导,验收合格后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奖补资金直达各治污主体账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对应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日常工作。市、镇两级都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治污主体企业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当年度治污工程建设。
(二)加强部门协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做好项目的日常调度、日常监测、政策咨询及奖补资金测算、申报与兑现等工作,及时向国家、省、孝感市农业农村部门上报工作进度,指导各治污主体企业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监管和配套资金落实工作,确保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的环境评价、环保验收等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
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粪污收集处理与还田利用、违法排污日常巡查与监管等工作,积极引导、督促辖区现有养殖场户、农业种植基地、第三方收集处理公司采用适宜的粪污治理和还田利用模式,实施标准化改造。
(三)加强环保执法。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机构要加强综合执法,强化畜禽养殖环保执法监管,建立对全市畜禽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监控机制,对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去向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查处对建而不用、违法排污等问题,确保畜禽粪污真处理、真利用。
(四)严格资金管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管理专账,据实结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开展绩效考核。市政府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各地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一年一考核。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重点突出、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六)加强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提高畜禽养殖从业者的思想认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资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奖补政策和工作目标,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为推进资源化利用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附则
(一)本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负责解释。
(二)随着上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调整以及应城市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本方案应适时进行调整修正。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今新建的治污模式参照现行方案执行。
附件:应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成员调 整名单
附件 应城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成员调整
名单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局长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应城市分局、市财政局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