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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9 浏览次数:103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2024 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136 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 2024 年提案办理工作有关工作通 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落实办理责任办理提案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 监督的基本要求,是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要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跟踪督 办提案的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 高提案办理工作站位,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分管领 导具体抓,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 着力强化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调研深入、协商充分、落实到位 的制度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推进、有效落实。对一些涉及多个承办单位联合办理的综合性提 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各司其职、主动配合,提升办理质效。 二、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质量 各主办单位要密切联系提案者,健全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 研、办理后反馈工作机制,积极邀请委员参与办理全过程,注重 加强面对面沟通,每件提案都要与委员沟通后再答复。委员反映 同类问题提案较多的,要召开同类提案集中办理见面会,与委员 面对面沟通,现场解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办理工作要坚持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注重办 理质量,提高落实率。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给予明 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工作有难度的问题,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 必要时可请提案者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对列入规划分阶段解决的问题,要兑现承诺逐步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坦诚、详细地解释说明。三、加强督促检查,依法进行公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积极推进提案与答复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不宜公开的需注明理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协提案 委适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承办单位的答复进行审阅,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的答复函予以退回,并责令重新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