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2019年水利和湖泊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九、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乡镇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行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规划建设股(加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水水保股、水库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股、机关党委。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副股级4名,其他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下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5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0个,包括水政监察大队、堤防河道管理总段、县河堤防河道管理段、汉北堤防河道管理段、府河堤防河道管理段、排灌总站、龙湖中心泵站、夹河沟泵站、曙光渠道管理段、合阜渠道管理段;公益二类单位5个,包括城关中心泵站、郎君泵站、三屋泵站、短港水库管理处、渔子河水库管理处。
另设乡镇水利站16个:城中水利站、城北水利站、杨岭水利站、义和水利站、天鹅水利站、郎君水利站、东马坊水利站、杨河水利站、四里棚水利站、黄滩水利站、长江埠水利站、三合水利站、田店水利站、南垸水利站、陈河水利站、汤池水利站。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按财政管理体制,我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局机关本级、乡镇水利站、水政监察大队、堤防河道管理总段、县河堤防河道管理段、汉北堤防河道管理段、府河堤防河道管理段、排灌总站、龙湖中心泵站、夹河沟泵站、曙光渠道管理段、合阜渠道管理段、城关中心泵站、郎君泵站、三屋泵站、短港水库管理处、渔子河水库管理处17个单位。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2450.9789万元,其中:
按经济内容分:财政拨款收入2353.97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7万元。
按部门分: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局机关本级368.7018万元、乡镇水利站268.9415万元、水政监察大队63.3528万元、堤防河道管理总段84.6582万元、县河堤防河道管理段131.1597万元、汉北堤防河道管理段89.8240万元、府河堤防河道管理段61.4321万元、排灌总站76.1637万元、龙湖中心泵站130.63万元、夹河沟泵站137.049万元、曙光渠道管理段26.8523万元、合阜渠道管理段28.2138万元、城关中心泵站250.6415万元、郎君泵站55.6981万元、三屋泵站46.4151万元、短港水库管理处399.1698万元、渔子河水库管理处232.0755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2450.9789万元,其中:
按经济内容分:基本支出1421.9789万元、项目支出102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按部门分: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局机关本级368.7018万元、乡镇水利站268.9415万元、水政监察大队63.3528万元、堤防河道管理总段84.6582万元、县河堤防河道管理段131.1597万元、汉北堤防河道管理段89.8240万元、府河堤防河道管理段61.4321万元、排灌总站76.1637万元、龙湖中心泵站130.63万元、夹河沟泵站137.049万元、曙光渠道管理段26.8523万元、合阜渠道管理段28.2138万元、城关中心泵站250.6415万元、郎君泵站55.6981万元、三屋泵站46.4151万元、短港水库管理处399.1698万元、渔子河水库管理处232.0755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2450.978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2750.9789万元。
与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2428.6389万元相比,增加22.34万元,增加了1%,主要原因:调增了基本养老保险和水土保持补偿费。
其中:基本支出1543.0308万元,与2019年预算收支基本支出1421.9789万元相比,增加121.0519万元,增加了8.5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1059万元,与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029万元相比增加30万元,增加了2.92%,主要原因:加强了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加大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3844万元,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1.402万元、印刷费0.9697万元、水费0.1552万元、电费1.9192万元、邮电费2.1274万元、物业管理费0.4839万元、差旅费5.6578万元、维修费0.5819万元、会议费2.2511万元、培训费1.1262万元、公务接待费0.5753万元、工会经费1.2353万元、福利费1.87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12万元。(明细见附表6)
与2018年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4.8648万元相比,减少3.4804万元,减少了14%,主要原因:2019年调整了商品和服务支出测算标准和本部门在职转退休人员2名,相应减少了公用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916万元,其中用于办公设备等货物采购237万元,用于工程采购557万元,用于服务采购122万元。
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856万元,增加93%,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政府采购预算要做到“应编尽编”。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本部门占用国有资产5076.5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809.95万元、车辆70.19万元、通用设备576.67万元、专用设备等604.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15.23万元;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与2018年年初占用国有资产5058.15万元相比,国有资产增加18.39万元,增加0.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了办公设备一批。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为2.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2.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3万元,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调整了公务接待支出测算标准和本部门在职转退休人员2名,相应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10个项目,资金3053.12万元,2018年13个项目资金3829.91万元,同比减少776.79万元,减少了2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1个项目,资金合计549.12万元;减少4个项目,资金合计1325.91万元。其中:重大预算绩效项目主要是:主要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984万元,连续项目,该项目资金与上年持平。根据应城政办发(2008)56号文,市水利和湖泊局系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市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行政执法及水资源规划管理、组织协调、调度督办河湖长制等工作。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2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138人,差额供养人员85 人。离退休职工214人(含离休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人员43人(含离休2人),差额供养人员171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人为本在履职过程中满足对日常生活的需求。解决水利系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缺口问题,确保水利系统运行稳定。
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 |||||||||||
项目名称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应城市水利局11420981011305678X | 实施单位 |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 ||||||||
项目属性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952 | 年度资金总额: | 98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52 | 其中:财政拨款 | 98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19—2021) | 年度目标 | |||||||||
为了解决水利系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缺口问题,确保水利系统运行稳定。 | 为了解决水利系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缺口问题,确保水利系统运行稳定。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解决人数 | 789人 | 数量指标 | 解决人数 | 263人 | |||||
质量指标 | 对水利事业发展的影响 | 提高 | 质量指标 | 对水利事业发展的影响 | 提高 |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进度完成 | 是 | 时效指标 | 是否按进度完成 | 是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 有效提高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 有效提高 |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满足水利事业人员生产生活需求 | 满足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满足水利事业人员生产生活需求 | 满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利于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社会长治久安 | 有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利于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社会长治久安 | 有效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差额拨款事业人员满意度 | ≥1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差额拨款事业人员满意度 | ≥100% | |||||
财政部门 | 业务股室审核意见 | 审核主要内容:1、项目真实性及项目类别确定;2、项目资金可供量与项目目标之间的匹配性;3、项目管理及资金财务管理措施。 | 审核意见: 股长: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预算股审核意见 | 审核主要内容:1、市委、市政府已确定项目;2、财政待安排项目;3、是否进入备选项目;4、财政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可供量与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的保障度。 | 审核意见: 股长: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填报单位负责人: 胡煜 填报人:张爱华 填报日期: 2019年1月21日 |
八、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预算安排扶贫资金0元,2018年预算安排扶贫资金0元,无变化。
九、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预算安排禁捕资金0元,2018年预算安排禁捕资金0元,无变化。
十、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0元,2018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0元,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支出
六、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