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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2-12-07 浏览次数:181 字体:[ ]


市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 三农” 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在国内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省《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薄弱环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十四五”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规划》文件精神,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根据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扎实开展了2022年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将2022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督促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熟练掌握帮扶政策,以“真脱贫、脱真贫、人民群众满意”为总目标,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一步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水厂良性运行,保障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推动我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2.扎实开展各项驻村帮扶工作

    按照市统一部署,我局今年对田店镇肖黄村、三合镇西头村、华李村、天井村调整了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调整后,局长陈曙东同局党组成员多次到村进行调研督导,要求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严肃驻村纪律,扎实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充分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村基本情况,为接下来的乡村振兴工作打基础。二是持续开展常规性工作,接续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扎实开展“三类对象”的返贫监测工作,通过市级各行业部门反馈的预警名单,结合日常摸排掌握的信息进行入户走访核实,加强防返贫监测的工作力度,防范化解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三是与村“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党员会商,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振兴工作计划,以乡村振兴为契机,抓好村级基础建设。四是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利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乡村振兴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去,促使乡村振兴的开展。其中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22年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已在三合镇西头村完成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五是我局结合本单位职责和行业优势,积极帮助筹措帮扶资金,争取产业项目,参与帮助驻点村发展主导产业、开展特色扶持。今年我局为四个驻点村共筹措帮扶资金30多万元,为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水利设施建设提供了帮助。同时为保障驻村工作队日常需求,我局今年共投入资金10多万元,改善了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六是号召水利系统干部职工141人进行爱心消费扶贫,在线上线下消费共计70500元。

     3.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有效服务农村居民用水需求

    我市总人口6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4.49万人。经过十五年建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了2亿多元的投资。截至2022年6月底,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实有36处,其中万人以上工程(城市管网延伸的市自来水厂和市二水厂不在此列)10处,千人以上水厂25处,千人以下工程1处,覆盖全市279个村、社区54.49万人。实现了村村通、全覆盖,农村自来水入户51.82万人,普及率达到95.1%。

     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

     1、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

    (1)债券资金项目:2022年度我市申请债券资金5000万元建设杨河水厂改扩建工程。将杨河水厂(水厂位于短港水库)供水规模由6000吨/日提升至20000吨/日,受益范围包括杨河镇、三合镇、城北办事处部分村、四里棚办事处部分村,并为东马坊办事处预留接口,受益人口17.21万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清水池、双阀滤池、沉淀絮凝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废水池及库房等,铺设杨河水厂至城北、三合、四里棚及杨河街道主管网。其中水厂投资约2200万元,管网投资(含沟槽开挖回填等)2800万元。受疫情影响,该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财政评审,待疫情结束后即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本年度我市安排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对城中范河、保丰等村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提升该地区1.5万多人的饮水保障水平。受疫情影响,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财政评审,待疫情结束即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2、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1)狠抓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落实。

三个责任: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将各农村水厂运行管理责任负责人、水利部门监管责任及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相关责任人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问题反映,有力推动了我市农村供水工程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饮水规范化运行机制。

三项制度:一是组建管理机构。根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要求,市政府以应城政办函【2014】22号成立了应城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构,为这项民生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了保障。同时市水利部门积极推动各乡镇成立自来水公司,全面管理辖区内的水厂、管网及供水设施设备;做好供水服务、水费收取、维修养护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目前全市16个乡镇已有13个乡镇通过公开选聘、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确定了管水员,组建了自来水公司,极大地提升了自来水管理水平。二是出台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为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水平,保障供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应城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三是落实工作经费。自全面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我市政府高度重视,每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地方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2)强化水质检测,确保供水质量。

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我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由市饮水办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供水质量,提供优质服务。

3)制定应急预案,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按上级工作要求,市水利和湖泊局制定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应急预案,并指导各乡镇和万人以上工程制定了各自的供水应急预案,使各地在出现供水问题时,能及时有效处置相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同时市饮水办在各重要时间节点(防疫期、汛期、国庆等)及时发布通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保障群众用水需求。

4)出台政策性文件,保障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

2013年我市出台了《应城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2013】61号)。2022年本级财政安排11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落实123万元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为我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网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目前该项目均已完工。

3、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为保障农村正常供水,畅通农村群众诉求信息的传达,消除用水户上访隐患,市水利和湖泊局利用微信工作群向供水管理单位和用水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并印制和张贴宣传册5000册、供水服务监督卡12万份向社会公布监督服务电话,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积极争取农村饮水项目资金。继续申请债券资金,全面改造部分供水能力不足、设施设备已老化的水厂,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更换一部分老旧管网和供水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高质量发展农村供水事业。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营”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供水生产运行和管理信息化,提升农村供水行业现代化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3.大力加强农村水厂运行监管。一是加强水厂管理人员技能培训,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感,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二是强化水质监管,保障供水安全;三是全面公布水厂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形成“上下连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4、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政策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孝感和本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家惠农政策,加大对驻点村的帮扶力度,强化工作纪律,压实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责任,积极配合市、镇两级工作要求,与驻点村“两委”紧密联系,协助指导驻点村产业发展。推动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2022年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