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水利和湖泊局

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5 浏览次数:38 字体:[ ]

   

第一部分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整体部门自评表

二、2023年度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水库移民项目自评表

三、应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第一部分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乡镇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行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

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决算和1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纳入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2.水政监察大队

3.堤防河道管理总段

4.县河堤防河道管理段

5.汉北堤防河道管理段

6.府河堤防河道管理段

7.排灌总站

8.龙湖中心泵站

9.夹河沟泵站

10.曙光渠道管理段

11.合阜渠道管理段

12.城关中心泵站

13.郎君泵站

14.三屋泵站

15.短港水库管理处

16.渔子河水库管理处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规划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督股、水政水资源股(节约用水办公室)、河道湖泊股(河湖长制工作股)、水土保持和农村饮水安全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副股级4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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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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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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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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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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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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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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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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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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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222.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819.8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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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222.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19.8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1.85万元,占本年收入9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620.17万元,占本年收入8.6%。

2:收入决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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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决算总支出7222.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19.8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615.10万元,占决算总支出36.2%;项目支出4606.92万元,占决算总支出6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3:支出决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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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222.0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819.87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减少。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39.5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285.9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4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4.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3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其他收入620.17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20.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抗旱等收入增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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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285.98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9.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74万元,占1.5 %。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174.87万元,占2.7%。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 农林水支出(类)6113.84万元,占93.5%。主要是用于水利行政运行支出、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旱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0.05万元,占2.3 %。主要是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14.27万元,支出决算为653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41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61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相关财政养老保险,住房公积等配套资金增加。二是部分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如一次性退休补贴、死亡人员抚恤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6202.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2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水利项目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5.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2.34万元,本年支出62.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62.34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移民补助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预算的83.1%。较上年减少9.46万元,下降57.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水利建设项目减少;厉行节俭,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 5.21万元,完成预算的86.8%;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3.4%。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防汛抗旱任务重,迎接检查、督查比较密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堤防巡查和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截至2023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改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 万元,完成预算的74%,较上年减少9.63万元,下降83.9%。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5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乡镇部门,主要是开展水利管理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0个,1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16万元,其中:办公费52.29万元、印刷费10.97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4.32万元、邮电费2.07万元、差旅费22.37万元、维修(护)费93.36万元、会议费4.43万元、培训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劳务费61.31万元、工会经费41.95万元、福利费24.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8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56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57.41万元相比,减少21.2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119.63万元相比,增加216.53万元,增加了181%。主要原因:局机关因工作需要借调及招录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7.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2.1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1.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其中2辆用于巡堤查险、4辆报废车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9个,资金628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二是确保受益区免受旱涝灾害,保障农业丰收,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三是保障堤防水闸工程安全运行,发挥其应有的防洪功能,为社会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是节水工作,节约水资源,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水环境。五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高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满意。

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0万元,执行数为6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20236月底前,我市完成了990名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共计发放直补资金62.34万元。2023年我市实施移民项目7个,其中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4个,移民美丽家园项目3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3年,我市第二批移民项目受农田种植季节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影响项目验收、结算审计等,项目资金拨付率偏低,影响绩效评价整体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加强同财政沟通,尽快完成余下工程款拨付,确保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完成。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通过开展各项工作,达到了年初设定目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2023年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和调整备案程序,健全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部门(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本年度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扶贫资金项目支出,2022年没有扶贫资金项目支出,无变化。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农林水支出(213):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9个,资金6284.65万元,评价情况是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确保受益区免受旱涝灾害,保障农业丰收,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做到一般年份满足流域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改善了水生态环境。通过开展各项工作,达到了年初设定目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2023年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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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满意。

2023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0万元,执行数为620万元,完成预算100%。2023年,我市发放原迁移民直补资金62.34万元,余下资金557.66万元全部用于移民村项目建设。20236月底前,我市完成了990名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共计发放直补资金62.34万元。2023年我市实施移民项目7个,其中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4个,移民美丽家园项目3个。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加强同财政沟通,尽快完成余下项目实施及工程款拨付,确保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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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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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