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成效显著
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严格按照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将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责任和任务分解清单进行整理归档,取得显著成效。
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分别与安陆、云梦水利和湖泊局开展了10次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巡查;与公安、交通运输(海事)、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了8次联合执法巡;与各乡镇开展了30余次的联合巡查,日常巡查150余次。
强化河湖长制 精心守护母亲河
应城市“三级”河湖长全面履职。全市设立20位县级河湖长、90位镇级河湖长、340位村级河湖长,设立县级警长9人、镇级警长55人,选聘民间河湖长13位,设立河湖保洁员330名,落实管护经费600多万元。
去年以来,应城全市县级河湖长、联系单位开展河湖巡查587次,解决问题161个,各镇级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1045次,解决问题269个。以问题为导向促提质增效。去年以来解决河湖“四乱”问题15个,已完成整改15个。
全力推进湖泊“三退”专项治理。2019年以来,应城市先后累计投资1100万元,恢复湖泊面积8766.8亩,其中东西汊湖完成4536亩、龙赛湖完成4036.2亩、老观湖完成194.6亩,提前一年超额完成退垸还湖总体任务。湖泊生态和相关功能大幅改善,调蓄洪能力极大增强。
扎实开展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应城市先后完成12条河流、5个湖泊、99座水库、7座国有泵站、27座涵闸划界确权工作。
全面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2021年以来共巡查发现“四乱”问题15个,已完成整改15个。乱占问题1个、乱堆问题11个、乱建问题3个,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
对市领导自然资源离任审计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积极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认真开展了整改销号。
出台了《应城市河湖漂浮物拦截和清理制度》(试行)。建立了拦漂、清漂长效机制,应城市在汉北河、府河、大富水、老县河等主要河湖设立18处拦漂点,各乡镇开展日常清漂工作,明确拦漂、清漂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去年以来,应城市共清理河道、湖泊内水草、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360多吨。
水资源管理 坚持节水优先
编制了《应城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应城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和《应城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断提升,实施1个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近1801万元,全市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13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22万公斤,新增节水能力274万立方米。
应城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34,超标完成省厅下达的指标。2021年,全市共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1平方公里,占省水利厅下达我市治理任务的101.17%;对26个在建项目实施全覆盖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共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40个,实际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00多万元;共办结验收报备项目2个,并对其验收报备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对26个扰动图斑进行了现场核查,完成了认定的14个违法违规项目整改销号工作。
水生态修复 推动人水和谐共生
2020年,应城市成功申报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资金投入51883.45万元;应城市2021年6座小型水库纳入除险加固提升工程,李咀、毛冲、三合3座小(一)型水库下达了除险加固提升工程资金1050万元;鸭咀沟、肖何、中堰3座小(二)型水库下达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582万元,该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工,2022年6月完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提升工程共完成投资1632万元。通过河道清於、水系连通、生态护坡和除险加固等工程的实施,流域水资源配置、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都有了明显改善。
部门合作管 河道禁采成效显著
按照《孝感市府澴河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4年)》,规划范围,应城行政区域内的府河属于禁采河段,市政府均公告实施了禁采管理。录制宣传录音在涉砂河流沿线巡回播放;向涉砂乡镇和村庄村民发放《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划定砂石禁采的通告》、《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500余份;在河道采砂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张贴《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划定砂石禁采的通告》、《孝感河砂卫士》等宣传单200余张;向社会公布河道采砂24小时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电话举报。
2014年3月至2022年3月,市政府连续五轮(每2年一轮)发布了《关于划定河道砂石禁采区的通告》,在全市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通过8年全面禁采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了违法采砂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违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创新监管方式,建成远程视频监控点,全市重难点水域基本全覆盖,河道采砂常态化、规范化和精准化管理初步实现。向社会发布“孝感河砂卫士随手拍”微信公众号,筑牢河砂治理“群众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