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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5号)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次数:90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5号)

近期,国内多地突发局部新冠肺炎疫情,我省黄冈、荆州、武汉、荆门等地也相继发现确诊病例,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愈加紧迫。为坚决堵住疫情输入,切断传播途径,确保应城平安,经市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应急指挥调度。各地各部门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公职人员取消休假,全员到岗,高效运行;党员干部全部实行双报到下沉社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全员参与驻村疫情防控。

二、全面加强各类哨点管控。全市学校、医院、药店、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政务服务大厅等各类哨点以及社区、小区、村组要在醒目位置实时更新张贴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和管控措施,定时消毒通风,对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提醒进出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严格开展“三验”(验健康码、行程码、接种码),“三查”(查是否从中高风险区返回、是否接种疫苗、48小时内核酸检测情况),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按防控要求登记、报告,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三、全面加强重点场所监管。全市所有高速出入口,设置健康监测点,加强对进出人员健康监测。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文化休闲娱乐场所要实行限流、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室内要经常消毒、通风。旅游景点要实行限流、预约、错峰、验码,不邀请、不组织中高风险区所在地人员来应旅游。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院感防控和医废处置制度,住院部实施封闭式管理。个人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严禁收治发热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感冒、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登记和追踪管理制度;发现上述患者,及时向属地指挥部报告,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四、全面严控人群聚集活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社区(村小组)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会议频次,压缩会议时间,控制参会人数。暂缓举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聚集性广场舞(晨练、午练)、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餐饮门店取消宴会预定,各乡镇一律取消“一条龙”宴席。即日起,关停麻将馆、棋牌室;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影剧院、餐饮等全部实行预约、限流管理,确保人员不扎堆、不聚集。

五、全面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地要保持疫情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转,明确各项职责分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各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督促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员工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主动开展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公民个人要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尽早接种疫苗,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外地返回前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返回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禁瞒报、谎报。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距”。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近期活动轨迹,就医过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