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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城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3-08-31 浏览次数:286 字体:[ ]

湖北省应城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事项名称

证明用途

实施区域

备注


1

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产权权属证书)

用于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地方

文旅行政部门



2

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不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许可

地方

文旅行政部门



3

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用于个体演员备案

地方

文旅行政部门



4

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异地或本地旅行社设立分公司(分社)登记备案

地方

文旅行政部门



5

住所证明材料

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手续

应城市



6

住所、就业或者就读情况发生变化相应的证明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签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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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就读证明

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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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居住地址证明

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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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就业证明

申领居住证

应城市



10

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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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证明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应城市



12

无违法犯罪

记录证明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应城市



   13

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证明

 

申请举办民办

学校

应城市



14

信用证明

申请举办民办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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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改变证明材料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手续

应城市



16

投资人资信证明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应城市



17

体检证明

办理渡工证

应城市



18

学历证明

残疾人就业服务

应城市



19

培训经历证明

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

应城市



20

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申请办理人力
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应城市



21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延续、注销许可审批

应城市



22

合法使用有关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及培训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文件、拟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申请办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许可审批

应城市



23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应城市



24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

应城市



25

本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

应城市



26

孤儿监护协议书

孤儿基本
保障金的给付

应城市



27

婚姻状况证明

国内公民
收养和解除收养登记

应城市



28

亲属关系证明

国内公民
收养和解除收养登记

应城市



29

无犯罪记录证明

社会团体
成立登记

应城市



30

无犯罪记录证明

民办非企业
成立登记

应城市



31

无犯罪记录证明

基金会
成立登记

应城市



32

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预约登记

应城市



33

军人婚姻证明

婚姻预约登记

应城市



34

河道采砂许可

办理采砂许可

应城市



35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申请行政许可

应城市



36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申请行政许可

应城市



3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拆除和爆破工程方案审核备案

行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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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婚姻状况证明(单身)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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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技术合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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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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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房屋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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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拟聘用证明

乡村医师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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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放射医疗人员工作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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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个人剂量监测证明

放射医疗人员工作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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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因公证明

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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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定点医院病情证明书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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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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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培训合格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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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拟聘用证明

乡村医生变更注册

应城市



50

信息系统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证明材料

实体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申请

应城市



51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4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实体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申请

应城市



52

信息系统实施第三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证明材料

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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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4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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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房产权证明

中医诊所登记、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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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地点、变更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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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升级注册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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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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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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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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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申请人与烈士的关系证明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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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关系证明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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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关系证明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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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关系证明

享受定期抚恤金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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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与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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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证明材料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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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农药经营许可(非限制使用农药)

农药店销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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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所/医院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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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养殖企业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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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水产养殖企业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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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渔业捕捞许可

在规定的时间、水域、品种捕捞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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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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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兽药经营许可

兽药店销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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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渔业船员健康证明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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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经营人员的培训证明

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应城市



75

品种审定证书;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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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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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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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法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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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执业兽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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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毕业证书及培训合格证明、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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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证明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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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广告设置载体
使用权证明

设置大型户外旅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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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书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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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场地证明

申办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应城市



85

野生动物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办理权限内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

应城市



86

野生动物饲养具备场地条件证明

办理权限内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

应城市



87

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证明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

应城市



88

申请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种源证明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

应城市



89

林权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

林木采伐许可证(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15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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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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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或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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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

申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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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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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建设资金证明

办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应城市


95

建设资金证明

办理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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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建设资金证明

办理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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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建设资金证明

办理宗教活动场所异地重建审批

应城市


98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2.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应城市


99

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2.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

应城市


10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应城市


101

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企业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

应城市


102

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

企业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

应城市


103

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

应城市


104

建设规划许可证

招标条件

应城市


105

资金证明

招标条件

应城市


106

图审合格书

招标条件

应城市


107

初步设计批复(按照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

招标条件

应城市


108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应城市


109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应城市


110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应城市


111

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证明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应城市


112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

初次申请及办理延续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


113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初次申请及办理延续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


114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类提取公积金承诺书

公积金提取

孝感


115

适老化改造类提取提取公积金承诺书

公积金提取

孝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