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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师团】关于成立应城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8 浏览次数:15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镇、场)市开发区,各市直单位: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市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全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市委依法治市办决定成立应城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讲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如如下

一、讲师团组成人员

经各部门推荐,市委依法治市办审查,遴选了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15名成员组成普法讲师团(名单见附件)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出解聘申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讲师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1.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部、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授课和辅导。
   2.承担全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讲、法治宣传教育教材编写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3.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4.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直各单位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各单位要充分发掘本单位法律人才资源,切实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队伍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推动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法治应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法治宣传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师团成员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授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年度履职况。  

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电话3236246    
          

 

 中共应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525日

附件:

 

应城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备注

1

杨雄刚

1969.1

中共党员

大专


2

 

1969.10

中共党员

本科


3

程胜勇

1969.1

中共党员

本科


4

赵海涛

1974.1

中共党员

本科


5

 

1966.10


大专


6

张进宇

1979.9


本科


7

胡建平

1970.5

中共党员

硕士


8

  

1991.4


本科


9

 

1949.4

中共党员

本科


10

陈耀东

1949.7

中共党员

大专


11

李发生

1962.5


本科


12

 

1986.08

中共党员

本科


13

  

1989.07


本科


14

  

1988.12


硕士


15

  

1986.12


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