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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应城市杨岭镇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次数:426 字体:[ ]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其他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24年7月

    矛盾纠纷类型:邻里纠纷

调解组织名称:应城市杨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供稿:谭雄

    审稿:黄春华、张余乐

    检索主题词:杨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邻里纠纷案件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人民调解、损害赔偿纠纷、人民律师和调解员、调解组织、村调委会、居(社区)调委会、乡镇调委会、街道调委会、案例)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杨岭镇明光村村民李某在村中池塘收虾笼,邻居王某认为池塘里的鱼苗都是自己放进去的,李某在捕虾的时候同时也捕捞到了自己投放的鱼苗,因此阻止李某收虾笼,李某遂与王某及其妻子纠纷。双方情绪激烈,逐步从争吵升级为相互打斗,王某妻子参与打斗中,被李某打伤,经鉴定,蔡某左侧第10、11根肋骨骨折,已构成轻伤二级,全身多处轻微伤,后经法院判决,李某因此入狱1年。2024年5月,李某出狱后因心理不平衡再次与王某生发生争吵,王某也因妻子在当初打斗中留下病根,现在李某刚出狱就又来找麻烦,越想越气,双方再次发生打斗。邻居报警后经公安部门处理,李某被行政拘留。王某因害怕李某报复,找到杨岭司法所寻求帮助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杨岭司法所在了解初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杨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调委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组成调解专班介入调解。调解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到李某家里没有其他人,自己一个人生活,在村里属于比较老实的人,本身性格并不偏激,平时与明光村村民关系相处也比较和谐,王某夫妻平时为人也比较实在,双方之所以一直争斗不止,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因为沟通不畅,双方都憋着一口气无法释怀,想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对症施“调”。

调解专班集中协商后,针对性的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和调解方法,详细调查后归纳了双方矛盾的主要症结点:

1.李某认为双方本是因小事情发生的纠纷,但是王某夫妻不顾邻居之情,不接受调解而导致自己坐牢和行政拘留,自己心理不能接受,过不去这道坎。

2.王某认为妻子因被李某殴打留下病根,李某不仅不赔偿医药费,还时常来找麻烦,觉得李某是在针对欺负他们夫妻,心里气不顺。

3.双方都认为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李某认为:双方是相互打架,自己因王某夫妻先是遭受了1年牢狱之灾,后又被行政拘留,王某夫妻应该赔偿自己牢狱之灾的精神损失费,同时也要接受行政拘留的惩罚。王某认为:两次打架都是李某先动手打人,受到处罚是李某应得的,何况冲突中他媳妇受伤严重,到现在还有后遗症,家里干农活也不方便,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家庭生活质量,而李某只是坐了1年牢,身体又没有出现问题,李某应赔偿自己夫妻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充分了解案情后,调解专班多次将双方约定到村委会和派出所进行调解,耐心地为双方解释法律法规,并引导他们换位思考。针对本案情况,调解员采用“各个击破法”,对双方进行劝说。对王某道:“李某已经坐了一年多的牢了,这个标记会跟随他一生,他在监狱里面也做了反思,改正还是蛮积极的,平时也是老实人,你们之前那个事完全就是芝麻大一点的小事,最后闹到那样,双方都得不偿失,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冤家宜解不宜结,大家以后都还要在同一个村里生活,谁都不能搬走,有什么误会总要说开了。”对李某则说:“你也要理解对方,因为打架王某媳妇留下病根,劳动力下降,以后年纪大了后遗症会演变成什么样还不知道,这对他的家庭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你虽然坐了牢,但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改过自新后生活只会越来越好,不要总想着以前那点事,朝前看,开始新生活。”看到双方态度有所软化,调解员趁热打铁,劝双方都退一步,站在对方的立场理解对方的困难和心里想法,并向双方阐明处理乡里乡亲关系的重要性,要谦虚礼让,友好待人,互谅互让。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劝说下,李某的心结彻底释放,表示不再找王某麻烦,王某也表示想过好自己的日子,不会再与李某发生纠缠,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握手言和,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同意不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2.因为打架,双方都有受伤,医疗费和所有的费用各自负责,不得要求对方赔偿,双方同意不得就打架事宜主张自己的权利。

3.双方承诺在未来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以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由于李某认错态度良好,杨岭派出所免去其罚款,杨岭司法所也对王某进行了慰问,给予一定的困难资金补助。

此次调解成功表明,在调解过程中,引导当事人双方本着和为贵的思想,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立场思考问题,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案例点评】

本案调解的邻里纠纷,是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较常见的类型。对于此类纠纷思考:

1.很多邻里纠纷往往都是因为一些小的摩擦日积月累而逐步爆发的,作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平常的工作中,要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多在“防”上下功夫,把日常摸排贯彻在工作始终,通过摸排第一时间发现纠纷触发点,发现苗头及时介入,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这是减少纠纷的关键手段;

2.邻里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纠纷有所不同,双方当事人都是非常熟悉并且常年打交道的人,激情纠纷偏少,很多时候是平时很小的细节问题累积而引起的矛盾激发,所以很多时候调解的重点并不在案情本身,有时候就案情说案情反而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抽丝剥茧发现苗头根源,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级调解组织要注重调解员日常培训工作,培养调解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3.人民调解工作是法、理、情的统一,是一种非强制性解决问题的手段,调解协议的达成是基于矛盾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相比行政处罚与法院判决,不会出现“案结事未了”的情况,一旦和解,心结打开,再无“后遗症”。基层党委政府要引导各级部门、社会组织,在处理社会化解矛盾工作中,一定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从而更好地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