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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12 浏览次数:47 字体:[ ]

    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严格按照省、孝感市有关工作要求,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创了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全年累计创建省、孝感市级法治示范创建点48个,孝感市第四季度法治示范建设推进会现场参观了郎君镇示范创建成果,社区矫正工作获得省司法厅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奖励。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谋划工作思路结合起来、同破解难题瓶颈结合起来、同保稳定、促发展结合起来,以高质效法治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关于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各地各部门2023年度法治建设目标考核重要任务,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二是建立有效学习机制。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组织集中学法活动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一月一主题,常态化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地各部门采取分级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各级各类讲座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知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下三民”等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执政相统一,以学促用、学用结合,进一步牢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忠诚和法治意识。

  (二)全面压实法治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应城建设全过程,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应城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等“两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一是高站位安排部署。市委相继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学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从组织领导、建设标准、工作措施、工作步骤、绩效考核等方面,对法治应城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督察指导。二是高要求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平安法治应城目标考核和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奖惩兑现。三是高标准开展示范创建。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相继开展了法治建设示范机关(单位)、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公园、广场)、法治示范学校、法治示范医院等系列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形成了“法治共建、法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与工作格局。东马坊办事处、长江埠办事处、黄滩镇等3个乡镇被授予孝感市法治示范镇区称号;土桥村、畅马村、新河社区等21个村(社区)被授予孝感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市人社局等10个单位被授予孝感市法治示范机关称号;蒲阳小学、东马坊中心小学等9个学校被授予孝感市法治示范学校称号;杨河卫生院、黄滩卫生院、三合卫生院等3家医院被授予孝感市法治示范医院称号;长江埠大普文化公园、田店镇法治文化广场等2个公园(广场)被授予孝感市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称号。

  (三)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4821”工作责任制,指导组织各责任单位迅速组建和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骨干、“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大宣讲、“法律六进”、12.4”宪法宣传日、学法考法、青少年法治教育等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围绕中心抓宣传。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送法下乡”、“护您平安、向人民报告”、打击电诈、反邪禁毒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政法干警、普法志愿者、律师顾问团等骨干力量,在全市49所中小学校选聘法治副校长79名,深入全市各乡镇、城乡中小学校巡回开展大宣讲活动113场次,参训人员达3万余人二是专项行动促宣传。组织法律宣讲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律法规等专场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党内法规宣传质效。累计开展专场宣讲活动17场,培训法治宣传骨干460多人。三是创新形式广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的宣传平台,深入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法宣在线学习、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网上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学习意识和法律素养全市党员干部法宣在线参学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同时,高标准谋划长江埠大普文化公园、田店镇法治文化广场宣传建设工作,打造了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名片,受到孝感市考评组的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级各类法治宣传(讲座)活动600余场次,发放《领导干部必备应知应会读本》500本、《民法典漫画读本》2000本,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问题3000余人次各类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000余条手机客户端短信12000余条。

  (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工作,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团进行法律论证,决策后实行跟踪评估问效,促进重大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先后组织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排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8份,督促整改各类问题53个。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86件,移送问题线索3件。同时,进一步加大市直各执法单位和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力度,组织8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证考试,全市1186名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换证任务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全年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7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5件,向孝感市司法局、应城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累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92件,其中保留84件,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订1件,宣布失效4件,废止3件。四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相继成立市社区矫正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专题组织开展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业务培训。一年来,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3件,其中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率100%

  (五)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开展“金牌调解员”评选活动为载体,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加强纠纷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增量。一是狠抓调解组织网络化。不断完善市、、村(社区)、调解小组“四级网络”,形成了“以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引领,基层人民调委会为主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为两翼,调解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相继建立“老田”说事、“芳超”心理咨询、“舒”心调解等一批专业性个人调解工作室,累计选聘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1139名一站式多元矛盾解纷机制先行区示范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四三二”多元解纷工作法被孝感市委政法委通报表扬,城北办事处陡河村支部书记舒元平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二是狠抓调解队伍专业化。充分发挥法官、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队伍的法律知识优势,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各级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全力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一年来,各地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广大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各类集中培训活动40多场次,培训骨干人民调解员800多名。三是狠抓调解成果高效化进一步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等基层工作力量,握紧“拳头”打好“组合拳”,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集中的特定区域行业领域,全方位开展摸排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69件,其中调解成功1560件,调解成功率达99.4%。

  (六)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推行“摸排包保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拧紧政法主导、司法主办、公安主推、部门主抓、地方主责的工作合力,确保重点人群管控帮扶到位。一是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责任再压实。进一步加大派出所、司法所协调配合力度,全力消除刑满释放人员“失联”风险;推广应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配合监狱系统做好服刑人员思想改造工作,使其安心、放心、真心接受改造;认真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帮教无缝衔接,确保管得住、安置得好。全市2145名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档立册,100名重点人员全落实了乡镇干部包保、社区干部负责、家属监督的包保责任,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目标水平以内。二是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控再加强。相继组织开展了第八届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中华魂”主题读书教育、《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专题培训、司检联合专项督察省检察院刑事执行交叉检察等系列专项活动,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管控、认真改造全市214名在矫对象无一脱管漏管,均得到有效帮扶管控,智慧社矫工作受到省司法厅通报表扬,社矫中心规范化建设位居全省前五名,省司法厅拟给予2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奖励三是精神病患者服务管理再优化。由市卫健局牵头,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春季预防”专项行动,逐人见面逐人筛查,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全年共救治救助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379,无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四是吸毒人员摸排管控再从严聚焦“找堵防”,依托“情指行”进一步拓展打、防、管、治新途径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按高、中、低风险三类划分人员管控等级,分类管控,依法救治

  (七)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和公证办理预约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水平,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网络实体平台,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预约、司法鉴定等事项,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相关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彰显。二是不断优化服务企业活动。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30个,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40名,并公开监督电话,建立24小时联系服务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优化升级,常态化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法律顾问团,下沉到长江工业园、东城工业园、四里棚盐化工业园和市开发区“三园一区”,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办事流程等系列举措,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受援面,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政策关怀。一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件、公证1705件、司法鉴定420件,组织法律顾问团进企业园区8场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0多项,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重要法治信息报送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以及年终述法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当好“法治三者”,做到“四个亲自”。扎实开展法治督查,抓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自身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牵头抓总的统筹协调能力。

  (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重要党内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査,协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促进公正、高效、文明、严格执法。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力促公共法律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为城乡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加大律师队伍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工作,全面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社会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村一法律顾问”等专项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法律服务需求。

  (四)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多元解纷”机制,积极推进市、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矛盾化解的成功率和结案率,进一步健全完善源头防控、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作用,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加大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和行政应诉水平。

  (五)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全面统筹,分类分步推进,进一步深化法治示范机关(单位)、法治示范镇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公园、广场、长廊)、法治示范学校、法治示范医院等系列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平安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着力推进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枯燥的法律条文进行全新演绎,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打造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品牌,使法治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