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的指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孝感市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富强文明宜居应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市形成行政首长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规格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部署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九届六次常委会议、市政府十届四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了《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机制,每年主动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加强统筹谋划。出台《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30项任务,清晰绘制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和蓝图。督促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地制定法治政府推进落实举措。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加强年中督查、年底考核通报,有效发挥考评的评价、引导、督促功能。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显著。日常实际工作中有领导专班、有专题研究部署、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具体活动有安排有成效。乡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市直部门指定了法规股或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并明确相关职责,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建设。
3.强化法治宣传。加强学习型法治政府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实现关键少数学法常态化;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考法制度,将法治专题学习列入全市领导干部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印发《应城市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全年共举办法治讲座(培训)36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68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5万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要求,从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论证全过程,严格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图》,实现规范性文件全环节规范管理。
2.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坚持立改废并举,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全市开展“两个专项清理”,共清理文件148件,废止34件,修改1件,继续适用114件;2021年新制发5件规范性文件,同步废止2件(114的基础上),现行适用规范性文件117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相继开展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听证活动,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3.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法治建设综合督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1年初,我市进一步加大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针对少数单位重视程度不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相对滞后、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面不及时、基层法治工作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督导,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填写《孝感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数据统计表》,并将修改后的四类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五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目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公示。进一步强化我市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提升执法水平提升。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动态管理,进行了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对因行政执法部门撤销、人员调离、退休或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员取消执法资格。7月30日,我市组织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邀请孝感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孙秀丽做专题辅导报告。各执法部门也相继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培训和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我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11月,精心组织并圆满完成了应城市行政执法资格通用考试,应考人数1110,实考人数1020,参考率91.9%,通过率97.25%,通过率孝感第一,组织工作受到孝感市领导好评。截至目前,市直各单位共开展了70余场次的集中法治培训和考试。
3.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各地各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制定了公示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流程图和法制审核制度,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延伸到最基层。市直执法部门加强了对本系统基层执法部门的条线指导,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以保证落实“三项制度”的整体进度和工作质量。强化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和现场监督检查,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了公安、人社、住建、城管、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完善市、镇(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事权管理制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强化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实施职能,着力构建“一心支撑、五区共进”区域发展布局。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依法高效履职尽责。
2.打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推动行政许可“应减尽减”。全面实施无差别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收费标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一证准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注重控制风险与健康发展的平衡。
3.打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2021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便捷高效、城乡均等同质、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帮办代办、引导教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为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提供暖心便捷的服务。
4.打造公平完善的法治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推进《应城市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三年工作计划》。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行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畅通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问效常态化。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开展政府网站“四不问题”(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整改,建成并启用政府信息公开联网平台,借助平台监测手段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加强信息公开精准督办检查。
2.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审计整改、人大监督、政府督办、纪委督查、组织问责等五项联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健全财政资金全方位监管体系。
3.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发挥广播、电视、电话专线等传统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云上应城”政务APP等网络新兴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为群众提供智能化便民服务,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满意度达98%以上。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反馈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100%。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功能。2021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其中受理30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前撤回1件,办结32件。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坚持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听证审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疑难案件会商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发挥监督纠错功能。
2.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坚持“谁主管、谁出庭”,积极出庭应诉。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件,审结2件、撤回1件。开庭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强化应诉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开展“以案促训”活动。
3.创新人民调解方式。创新“四调合一”模式(民调合一、访调合一、警调合一、诉调合一),建立“大调解工作室”,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有机联动,积极推进市、镇(街道)、村三级“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建立源头防控、排查梳理、多元化解、应急处置、事权匹配、分级负责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全年调解纠纷 2476件,调解成功2459件 ,调解成功率99%。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有限,法治氛围仍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繁重,法治人才保障有限。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及我市市委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一体服务、精准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结合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做好援企稳岗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五是健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增强普法工作实效。加强单位、法治村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