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次数:94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推进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坚持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局机关各股室、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精心搜集、筛选内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市场工作动态,全年报送各类信息192条,其中工作业务信息96条,执法监管信息17条,其他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文件要求规范办理流程和答复书格式,准确适用答复条款。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管理,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梳理法定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强化公开内容责任落实,优化政务公开的编辑、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明确各股室、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信息任务工作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市场监管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和市场主体学法、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应城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发生。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案5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按照提案的要求,经过制定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对提案人见面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孝感、应城市工作要求,做好政务服务、招投标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接受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