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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浏览次数:117 字体:[ ]

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推进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坚持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 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明确各股室、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信息任务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致力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扩大信息覆盖范围。积极督促局机关各股室、监管所、综合执法执法大队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精心搜集、筛选内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市场工作动态,全年报送各类信息133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96条,公示公告信息13条,执法监管信息25条,其他信息3条。

(三)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明确相关股室、人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切实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应城作为县级市无权利制定规章。2021年,我局共办理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8116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从严查处,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4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9件,均依法定程序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本局办理行政处罚复议案件2件,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改处。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重要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市场监职能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维权和市场主体学法、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应城高质量发展,冲刺县域经济百强而努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共9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5件。在办理过程中,由分管局领导逐一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及时调整办理思路和方法,组织召开面复会,重点抓好办理工作落实,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见面率、回复率、面复率均达100%。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①高标准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免费赠送5枚印章;②优化完善“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程电子化;③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压减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实行“非禁即入”,市场主体登记时限实现半个工作日办结;④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改为备案、小餐饮告知承诺制;⑤推行“全程帮办”服务,设立登记自助窗口,聘请5名帮办提供一对一的帮办、代办和现场指导服务,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得到较大提升。⑥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将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精简材料40%以上、时间压缩至20.5天。全年办理企业注销363户,既节约了申请人的成本,也促进本地企业“新陈代谢”。企业注销即到即办改革作为孝感市唯一入选全省前三批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之一,企业简易注销事项在2020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全省排名第一。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主体年报服务。加大年报宣传力度,群发年报宣传短信5000条,电话通知2000余人次,现场指导市场主体进行网上年报1000余人次。全市市场主体年报率96.22%,超全省平均水平。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接收或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5项,抽取检查对象567家,已检查并公示结果317家,公示率55.9%。其中:发起联合抽查任务16项,抽取检查对象46家,公示率54.3%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778条,抽检抽查信息317条;依法将246家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予以限制或禁止。做好信用修复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为103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激发失信主体自我纠错的动力,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端正执法办案工作理念。①坚持执法为民。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每一起案件办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感受到公平正义。②坚持宣传指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好法制宣传,指引在先,指导依法规范;③坚持惠民服务,包括质量、品牌、商标、证照许可;④坚持查小治早。既办大案,也办小案,把警告、责令整改案件列入重要考量指标,把违规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4.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