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莉丽委员:
你提出和《关于加大对学校周边托管班的治理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学生放学与家长下班有时间差,加之家长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另外随着“教育双减”政策实施,使得我市城区大量校外托管机构应运而生,遍布于城区中小学周边,给学生和家长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安全隐患。由于缺乏专门法律法规规范,托管变成“脱管”。经我局前期调查了解,目前城区共有校外托管机构26处,托管学生数百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无证无照开展经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须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商事注册登记,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须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商事注册登记要求有正规的经营性场所,而校外托管机构有着寄宿、寄膳的特殊性,出于成本和便利考虑,一般都依托居民住宅楼开展经营活动,难以达到注册登记要求。同时,开设在居民住宅楼内的校外托管机构均难以达到消防要求、办学要求和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不可能获得相关许可证。
二是监管部门难以确认。校外托管机构兼具教育和社会服务双重性质,需要场所、人员、饮食等多方面的配备,因此,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涉及教育、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卫健、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的职责。由于没有专门法律法规规定,校外托管机构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在具体监管工作中也难以执法,“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由此形成了一个多头管理、监管真空的情况。
三是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校外托管行业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容易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甚至人身安全方面产生隐患。目前大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是依托居民住宅开展家庭式运营,存在设施设备不完善、场地狭小、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还有不少校外托管机构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在托管的各个环节过分节省成本,导致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学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也无法打造品牌化的校外托管机构。
校外托管已经从家庭刚需发展成为一个社会民生问题,不宜用“一刀切”的方式将校外托管机构简单取缔了事。
为此,我局结合前期调查,参考外地经验,于今年6月30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代拟稿)》,《意见(代拟稿)》明确了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范畴、开办条件和政府及部门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等,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广泛征求意见后印发,并组织实施。
希望通过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消除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使中小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治安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