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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孝感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浏览次数:158 字体:[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发挥工伤保险积极功能,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湖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制定孝感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孝感市财政局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孝感市应急管理局                 孝感市总工会  

 

2021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社会保险科)


孝感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大局,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孝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到2025年底,机械制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20%左右;

——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召开联席会议,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以及对各自领域工伤预防实施项目的监管。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要建立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使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伤预防情况以及职业伤害发生的类型、高发岗位、高发人群及基金支出等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准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卫健、应急、住建、交通运输部门定期研究本地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加强对工伤预防相关数据分析,结合大数据分析情况,精准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依法确定重点项目。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事故高发企业的监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工伤预防专项治理。各部门要压实主管责任,加强行业企业安全隐患、未参保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的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并在联席会议上通报。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采取联合调研、执法等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重点治理管控,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行为按规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预防和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发挥工伤预防在推进非煤矿山、冶金、建材、陶瓷制造、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企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机制作用,有效降低职业性尘肺病发生率。通过对尘肺病危害重点企业落实依法参保及公示参保人员名单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尘肺病危害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构建和谐工作环境。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推动企业不断强化健康保护意识,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切实提高企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工伤预防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宣传作用,抓住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开展有针对性宣传。将工伤预防集中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同策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政策法规、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疾病预防等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园区,从关爱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视角,运用影音视频、图标图解、典型案例、身边工伤事件等群众易于接受、感染力强的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事故防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工伤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等数字媒体广泛普及的有利条件,用好公交、火车站、社区等宣传阵地,通过 “孝感人社”“孝感应急管理”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益广告、公益短信、政务微博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工伤预防创新宣传活动,提升工伤保险政策普及率,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意识。鼓励企业大力开展工伤预防文化建设,促进工伤预防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不断提高企业工伤预防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多发企业可通过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强化警示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针对本期计划的重点行业企业,对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根据不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提升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预防工伤的能力。2025年底前实现上述人员培训全覆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其对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遴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的专家,建立市级工伤预防专家库,为开展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用使用情况,接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招标、谁验收,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使用。对存在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工伤预防经费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伤预防关系劳动者生命健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人社、财政、应急、卫健、工会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发挥好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认真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要求编制工伤预防项目预算,保证工伤预防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和使用,严格落实项目评估验收制度,防止弄虚作假。

(三)建立长效机制。工伤预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增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伤预防长效机制,保持足够的定力,保持政策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推动工伤预防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推动我市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