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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40200/2020-0437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发文日期: 2019-06-10
标 题: 人社系统精准扶贫政策解读(转载孝感人社局)
发文字号: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人社系统精准扶贫政策解读(转载孝感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6-10 浏览次数:17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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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zhzxsrlzyhshbzj-2019-00296 公开责任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19-06-10 关键词
公开目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安排,现就人社系统行业扶贫政策作如下解读:

人社系统行业扶贫主要是就业扶贫社会保险扶贫“两后生”扶贫

就业扶贫

(一)实施就业援助政策

1建立援助常态机制。开展以就业扶贫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免费为贫困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位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实现就业。

2、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根据贫困人员意愿和特长,精准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确保贫困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对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按政策优先给予社保补贴。

3、加大公岗扶贫力度。开发一批保洁、保安、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安置难以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家庭成员,支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作。

(二)实施技能培训政策

1、打造“金蓝领工程”。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能够掌握1-2 项职业技能。有针对性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残疾人就业能力。

建档立卡的“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每年可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

2、支持参加就业培训。对参加就业培训的贫困人员,培训期间按培训地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贫困县600元/30天,非贫困县570元/30天)给予生活费补助

3、鼓励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扶贫对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不少于42个课时的,且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贫困对象,给予1200 元的补贴,未办理的给予800 元补贴。

(三)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1、发放创业贷款。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对象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可申请小额创业担保贷款10 万元。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按每人不超过10 万元、总额不超过50 万元的额度发放“捆绑式”贷款。

2、扶持开办“农家乐”。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3人就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且总额不超过20000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3、加大创业补贴力度。根据贫困对象个人意愿,免费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跟踪指导服务。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对象和初次创业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2000 元和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社会保险扶贫

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县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元/年)。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它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下列人员不在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

1、年龄在16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大中专在校学生;

3、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4、参军服役或服刑人员;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未参加国家规定的其它基本养老保险,但书面承诺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另外,部分地区建档立卡标注已脱贫的人员,地方政府为巩固脱贫成效,也可以继续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两后生”扶贫

(一)培训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当年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深入高中或大学,且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含退学、辍学等,以下简称“两后生”)。

(二)考核指标

按照考核指标,要考核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比率,即为当年县市区贫困家庭“两后生”劳动力中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明确为考核上一年度初、高中毕业季(上一年度10月份)锁定的“两后生”至本年度10月份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情况。

(三)培训方式

根据“两后生”的培训意愿,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确定培训专业,由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主要有:

1、就业技能培训。开展为期一周至2个月的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实操能力,提高就业能力。

2、劳动预备制培训。开展为期3个月以上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实操实训课不少于60%。

3、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创业项目指导,创业实训,创业经营管理,提高创业能力。

4、中等职业教育。鼓励“两后生”除参加短期培训外,直接参加或培训后继续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历教育。

四、人社部门所做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核实51827人,已就业31394人,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2541人,灵活就业21587人,单位就业1164人,公岗安置4654人,自主创业790人,就业扶贫车间载体2800人,其它形式就业658人。全市就业部门共举办精准扶贫招聘会102场, 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培训9751余人,创业培训54人,落实培训补贴金额144.94万元,享受创业贷款73人,落实创业贷款421.1万元,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1.8万元

(二)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全市初步确定扶贫代缴总人数12.59万人,已完成全部人员的信息核对工作,并已在系统内完成90%的人员标示开展了人社部扶贫信息平台社保扶贫数据核实报送工作,应核实328651人,已全部完成数据核实工作,完成100%。目前,孝南区扶贫代缴工作完成其他县市区也已向当地财政申请扶贫代缴资金,预计5月底前全市2019年度的养老扶贫代缴工作可全面完成。

(三)扎实推进“两后生”扶贫我市2018年度建档立卡 “两后生”共有583名(高新区、临空区已脱贫),已就读技工学校(含中职、高职高专)及参加劳动预备制等培训454人(其中:就读技工学校(含中职、高职高专)430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4人(其中: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培训10人)),占比77.87%;经征求本人意见,主动放弃培训129人(其中:外出务工88人、因病等其他原因41人)占比22.13%

五、下步工作打算

就业扶贫方面

一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贫困人员难就业,在很大程度上是苦于无一技之长,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大力开展定向、订岗培训,帮助贫困人员实现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实现从“输血式”到“造血式”的转变。二是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兜底安置。深入贫困人员家庭,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如对生活困难者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贫困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求职补贴,对招录贫困人员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补贴、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对贫困人员灵活就业,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落实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大力开发“保绿、保洁、保安”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托底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和残疾人。

社会保险扶贫方面

一是主动协调,多方发力。完成向全市各级扶贫办去函,商请提供精准扶贫代缴人员最新信息的采集、更新工作。同时协调各地税务、财政,争取提高代缴人员的缴费标准。

二是核实数据,不漏一人。利用我省城乡居民信息系统和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大数据信息。着重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个人信息,进一步摸清核实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做到不漏一人,真实准确;信息错误人员我们将进一步核实修改,确保所有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全部信息录入系统,切实做到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员参保状态有痕迹可查、有台账记录。

三是加快进度,限时完成。要求各地居保经办机构尽快完成精准扶贫人员核查、标识工作,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尽快完成最终代缴,力争月底前全部完成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代缴工作。

“两后生”扶贫方面

一是督促各县市区人社局与扶贫办基层人社中心衔接沟通,组织人员下乡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应届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意愿,同时签订培训意愿卡,切实掌握全市“两后生”人员情况,明确帮扶职责,落实帮扶措施二是做好两个“对接”,指导督促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主动到“两后生”家中进行对接,提供相关服务;三是建好“三个台账”,即:“两后生”汇总表、技能扶贫通知书、“两后生”个人信息台账,对整个过程实施痕迹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到每个乡镇开展招生、培训宣传,现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