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文档及表格
目 录
第一部分 人社局主要职能及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报表明细(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市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第一部分 人社局主要职能及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孝感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建设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 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3、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 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统
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和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急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承担政府人才工作,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
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動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
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执法。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局是2010年由原劳动保障局和原人事局合并组建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股、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管理股、人才管理服务股、工伤保险股、养老保险股等十四个股室。下设8个二级单位:应城市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应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稽核监督局、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应城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实有财政全额供养在职人员166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包含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应城市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应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稽核监督局、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应城市人才服务中心9个单位。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6640.7733万元,其中:
按经济内容分:经费拨款3017.77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61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按支出类别分:基本支出2493.9533万元、项目支出4146.82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部门分: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166.7766万元、应城市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453.6650万元、应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558.2741万元、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254.3854万元、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169.6901万元、应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134.1153万元、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稽核监督局241.3871万元、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103.5069万元、应城市人才服务中心58.9726万元、三支一扶274万元、就业支出350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640.7733万元,部门预算支出6640.7733万元。
与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相比,增加了741.2695万元,增加12.5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预算口径进行相应调整;职业年金做实。
其中:基本支出2493.9533 万元,与2023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775.9938万元相比,增加737.9595万元,增加41.5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预算口径进行相应调整;职业年金做实。项目支出4146.8200万元,与2023年项目支出4123.51万元相比,增加23.31万元,增加0.56%。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1.7807万元,包括办公费7.5157万元、印刷费7.0882万元、邮电费11.2164万元、差旅费30.9277万元、会议费15.1058万元、培训费7.8836万元、福利费13.1623万元、日常维修费4.266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7.0882万元、办公用水电费15.1724万元、公务接待费3.4535万元、物业管理费3.5358万元、工会经费10.29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6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14万元。
与2023年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相比,增加0.7781万元,增加1.1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1年版)》要求,在办理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要求,先预算后采购,并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厂家购货、三方询价等方式和程序,严格控制采购预算。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9.122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施设备、资料印刷等。
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数相比,减少了11.8494万元,减少了56.5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8.45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3.453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往来接待;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0033万元相比,增加4.45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减少0.549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预算口径调整。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4年年初,我部门占有国有资产1155.7174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771.9875万元、设备(包含车辆)265.861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17.867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七、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
(一)部门预算项目
2024年人社局部门预算项目20个,合计4146.82万元,比2023年增加23.31万元,增加0.57%,主要原因:2024年项目预算调整,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以钱养事”人员经费155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工资、社保缴纳支付等,便于解决“以钱养事”人员经费缺口,稳定基层人社中心队伍。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费4.95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调查经费2.97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调查工作,规范用人单位工伤事故申报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配合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精神,全面落实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哈尔滨工作服务站工作经费25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服务站工作经费,该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与哈尔滨等地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为我市在哈尔滨等地务工人员提供金融、劳务输出、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梳理排查矛盾隐患,与市委群众工作部及各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保持信息沟通,同时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24.75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查(借)阅服务等。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三支一扶”人员经费2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资金16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年初安排112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社保、考核奖励、交通补贴、安家费、春节慰问等,着力解决“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和各项待遇;积极帮助就业,倾斜安置政策,保障“三支一扶”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就业支出经费3480万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减少20万。
特困职工春节慰问金1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春节前夕对特困职工进行走访慰问,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组织对特困职工的关怀。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增加5.05万元。
就业培训经费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4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培训工作支出。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缩减了2.56万元。
就业见习补贴2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企业离休人员物业补贴、津补贴19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离休人员物业补贴、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物业待遇、津补贴,使职工老有所依。该项目新增项目。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拨款12.15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3.4万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包括活动场所维护、身份认证、发放温馨卡等。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新机保改革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10.8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及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遗留问题。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基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运转经费3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乡镇人社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此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增加5.7万元。
劳动保障执法经费18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缩减无变化。
办案经费2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处理应城市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增加11万元。
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才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劳动保障服务大厅管理专项经费9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劳动服务大厅专项管理和社会保险应用系统维护费用。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工作经费7.2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宣传、培训、推广和运行维护费用。该项目为历年项目,较上年无变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人员档案正常维护管理,确保工作有序展开。该项目为新增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0万元。无变化。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预算安排扶贫资金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是0万元。无变化。
十、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预算安排禁捕资金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禁捕资金是0万元。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人社局部门预算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本年应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以钱养事”人员经费缺口、哈尔滨工作服务站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费、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办案经费等专项经费。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报表明细(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市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见附件)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