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报表明细(见附表)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第一部分: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2.处理本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和人事争议;3.根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4.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并对本市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5.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属于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二级单位,是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位现有人员编制7人,实有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24年预算总收入10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4年预算总支出10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与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相比,增加25.78万元,增加了33.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2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支出增加11万元,增加了122%,原因是增加了办案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8.19万元,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0.27万元、印刷费0.26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51万元、邮电费0.40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1.06万元、维修费0.15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福利费0.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26万元。
与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0.59万元,减少了6.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1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人员结构发生变化,公用经费适当调整。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17万元,相比2023年有较大幅度减少,减少了4.3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采购预算。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年初,我部门占用国有资产41.563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2.024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3.199万元、车辆16.3399万元(共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与2023年年初对比,保持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2024年无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一)部门预算项目
2024年仲裁院部门预算项目1个,合计20万元,比2023年增加11万元,增加122%,主要原因:预算项目调整。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县市区来人考察及联系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相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基本持平。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0元,2023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0元,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人社局2024年部门预算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本年应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处理应城市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等专项经费。
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报表明细(见附表)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批复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