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制定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管理和待遇发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内部设置情况:我局2012年由“应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更名为“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8人,均在职, “新人新办法”人员2人,“三支一扶”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部门内设4个机构:综合财务股、缴费核定记录股、待遇审核发放股、统计信息股。
第二部分 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2.23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2.8747万元,下降15.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压缩。与年初预算拨款相比,2022年决算收入增加了18.5062万元,增长了17.84%,原因是伙食补助、“新人新办法”人员和新招录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3.0767万元,下降1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且项目经费压缩减少。与年初预算拨款相比,2022决算支出增加了18.5062万元,增长了17.84%,原因是伙食补助、“新人新办法”人员和新招录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2.231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8747万元,下降15.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231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2.231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0767万元,下降15.88%。其中:基本支出95.8310万元,占本年支出 78.40%;项目支出26.4000 万元,占本年支出21.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按经济内容分:工资福利支出86.7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4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2.23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2.8747万元,下降15.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压缩。与年初预算拨款相比,2022年决算收入增加了18.5062万元,增长了17.84%,原因是伙食补助、“新人新办法”人员和新招录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与2021年度相比,2022年决算支出总计减少23.0767万元,下降1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且项目经费压缩减少。与年初预算拨款相比,2022决算支出增加了18.5062万元,增长了17.84%,原因是伙食补助、“新人新办法”人员和新招录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0767万元,下降1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且项目经费压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3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86.7147万元,占70.94%。主要是用于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社保和公积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1162万元,占7.45%。主要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3. 对企业补助支出26.4000万元,占21.59%。主要用于乡镇人社中心工作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7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4%。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67.9030万元,支出决算86.7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新人新办法”人员和新招录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与2021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3402万元,下降1.52%,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
2.商品服务支出。年初预算9.4218万元,支出决算9.1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与2021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056万元,下降3.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
3.对企业补助。年初预算26.4000万元,支出决算26.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1年度据决算相比,减少21.6000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费压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7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2021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3402万元,下降1.52%,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
公用经费9.1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21年度据决算相比,减少了21.6000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经费压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630万元,完成预算的25.43%。较上年减少0.2974万元,下降2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严格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6.60%;较上年增加0.2451万元,增长14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2022年严格控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80万元,完成预算的69.60 %,较上年减少0.5425万元,下降6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8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周边县市技术骨干,主要开展交流学习联系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9.1162万元,其中:办公费1.4249万元、印刷费1.1709万元、电费0.5683万元、邮电费0.2544万元、物业管理费0.0800万元、差旅费0.3230万元、维修(护)费0.070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80万元、劳务费1.1400万元、工会经费2.2441万元、福利费0.9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1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5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00万元。
比年初预算数9.4218万元减少0.3056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比2021年度决算减少0.1365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一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6.4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支出项目1个,项目资金收入总额26.40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项目资金收入总额26.4000万元,项目资金年末结转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运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4000万元,执行数为26.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一是产出指标,本年度按时完成该项指标,项目成本≤26.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当年续保、新增参保、死亡领取待遇等登记手续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率100%;承担区域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调查工作,完成率100%;续保、新增参保、死亡领取待遇登记完成率100%,养老保险统计调查覆盖率100%。
二是效益指标,全面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加强了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性,完善了人社事业发展平台。同时,为保障可持续性发展,长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全市经济和谐发展。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将以绩效评价为依托,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不断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促进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关于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扶贫资金0元,2021年扶贫资金0元。
二、关于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禁捕资金0元,2021年禁捕资金0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应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2022年度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