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农村经济
应城市位于江汉平原与鄂中丘陵接壤的过渡地带。全市国土面积1103平方公里,常用耕地面积97.3万亩,其中水田73.5万亩、旱地23.8万亩。全市现辖10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个良种场,共293个村(居)委员会和3266个村民小组,人口63.00万,其中农村人口48.69万。2022年全市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8.50亿元,其中农业产值43.98亿元,林业产值0.72亿元,牧业产值31.80亿元,渔业产值33.90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10亿元。年末耕地面积97.28万亩,造林面积36968亩,粮食种植面积77.99万亩。是一个以生产粮食(水稻)为主的农业大市(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市之一,也是国家农产品优势产业带、湖北省优质稻板块重点建设地区之一。
(二)农业主导产业
2022年全市农作物总播面131.7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77.99万亩,粮食产量35.06万吨,比上年下降0.5%;棉花产量0.055万吨,下降6.8%;油料产量412吨,与上年持平;水产品产量7.10万吨,下降0.1%。生猪出栏42.30万头,比上年增长5.7%;家禽出笼1575.58万只,增长1.4%。
(三)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
自2004年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来,我市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帮助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加快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经营的重要工作来抓,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组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目的逐步由劳务型向实用技能型转变,由劳务输出型向就地就近转移转变,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培训、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截至2022年,培训农民5.13万人,每人年均增收1000元以上,2014-2022年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760余人。
二、主要任务
围绕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坚持农民教育培训服务农民、服务产业、服务乡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湖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2023年培育培育专业生产型/专业服务型高素质农民298人;省级调训师资培训3人。
(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专业生产型、专业服务型分类培训农民,发挥高素质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1、专业技能/专业生产型培育298人。重点培育粮油稳产保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农机服务、村级动物防疫、植保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农资经销、电商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跟踪服务不少于一年(或一个生产周期)。采取外包的形式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训。培训专业/工种由培育机构调研确定,并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二)开展农民培训师资及教学管理人员培训。以提高教育培训效果为目标,遴选教学管理人员、授课老师开展培训,帮助参训人员熟悉项目实施背景,传授先进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项目结余资金可根据需要,另外选派部分师资参加部、省两级培训,切实培养高素质教师。组织本市省级师资库教师3人参加省级师资调训,培训时间10天。
三、实施内容
坚持“锁定对象、精准培训、跟踪服务、配套扶持”的原则,分层分类分级组织农民培训。重点围绕粮油保供产业,突出实用技术培训,构建优势互补、立体多元的培训格局。
(一)遴选培训对象。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分产业、分类型、分层次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制定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和发展规划,让有需求的农民得到所需要的培训和教育。农民培训对象库是农民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的基础平台,也是项目绩效考核的依据,要帮助和指导农民登录“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农民培训对象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农业、有志务农、身体健康;2.原则上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60周岁,贫困村扶贫培训或其他个别特殊人员适当放宽条件;3.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且有一定产业基础;4、同一年内不能重复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遴选教育培训机构,接受社会监督。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以便民为原则,统筹用好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田间学校、合作社等资源,承担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鼓励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参与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我市主导产业,按照行业指导和技术推广职能,择优遴选,确定采取外包的形式由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训。
(三)规范实施培训。科学设置公共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围绕生产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教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高素质农民职业素养、责任意识,着力宣传习近平“三农”思想,培养“爱国、尚农、勤勉、诚信”的农民精神。强化市场品牌意识,着力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强化科技兴农意识,着力提升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业态的运用能力。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农业转基因管理法规和科普、艾滋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耕文明等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拓宽农民知识面。
1、科学设置课程。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学习特点制定培育计划,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实行一班一案。在课程设置上,要严格参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坚持以基本职业素养为基础,以产业发展(专业)技能为重点,紧贴农业生产实际,实行模块化培训。既要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管理法规和科普、手机应用、政策法规等通识课程培训,又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特别是粮油保供培训班农民课程,要围绕产业发展系统开展从生产到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的技术技能培训。
2、选聘培训教师。聘请参加了省级师资培训,熟悉“三农”、具有丰富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企业、合作社高管人才等担任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优先聘用专家教授、田秀才、土专家、企业家等相互补充的专兼职教师。引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管理教师,加强教师自身能力建设,结合产业发展开展“一对一”指导和跟踪服务。
3、选择培训教材。组织编写或选用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材,免费发放农民,确保人手一套。根据培训班的岗位和工种情况,选用省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建立的共享课件、教材。高素质农民职业素养、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等公共基础课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
4、优选实训基地。整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民培训项目资源,建立农民田间学校,承担现场教学和实训任务。择优推荐3-5个基础条件好、产业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态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创业园,作为学员稳定实习实训和创业基地,供本地或全省共享。
5、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在完成开班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周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办班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一是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参训人员出勤、学习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建立培训台帐;二是分班进行档案管理,做到“一班一案”(附件4);三是搭建交流平台,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QQ(或微信)群,搭建学员交流和跟踪服务平台,确保参训学员问有所答、疑有所解;四是建立双班主任制度,由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和培训机构各指定一人跟班服务,加强项目督导、教学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班主任对培训班真实性、合规性签字负责。五是建立指导教师制度。指导教师由培训机构选拔专家、技术人员担任,负责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服务内容、效果、时间要有据可查。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跟进服务和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学有所用、学有所得。
6、创新培训方式。遵循成人学习规律和特点创新教学方式,开展参与式、互动式教学,提高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综合考虑农时季节和学员的工学矛盾,采取“分段式、重实训、体验式”教学模式,开展小班教学,确保培训效果。
7、组织考核评价。一是过程性考评。在培训全程,根据学员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学习互动表现、交流研讨发言情况进行考评;二是终结性考评。通过撰写培训心得、即兴述评等形式进行考评。加大培训效果第三方评价,鼓励专业技能型、专业生产型农民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培训有用性、实效性。
(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云上智农APP、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CNKI(知网)智慧农民云平台、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垄上学院—荆楚农时课等开展线上视频教学,或邀请专家借助QQ、钉钉、抖音、手机APP、小程序等开展远程在线教学。探索“12天+24线上学时”或“11天+32线上学时”模式,开展高素质农民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考核,在线学习时间占整个培训的10%,逐步实现 “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参观”为一体的培训。支持整市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按培训对象线上学习情况支付在线学习费用。鼓励利用云平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开发公共精品课程。开展农民智能手机运用培训,将“云上智农APP”应用纳入案例教学,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与农户对接。
(五)加强跟踪服务。积极整合项目政策资源,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担保等扶持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落实《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作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111号)精神,帮助农民解决贷款难、手续繁等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按照一个完整生产周期的需要开展跟踪服务,把跟踪服务工作抓好做实。一要建立稳定的跟踪服务导师团队,结合农时季节以及学员的实际需求,开展技术、信息、法律、政策等服务,解决学员创业兴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农民跨区考察交流学习,组织产销对接、展览展示、论坛研讨、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成立农民协会、联合会、产业联盟等组织,促进农民抱团发展;三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学员跟踪服务平台,为学员提供远程学习、信息推送、沟通交流等服务;四要依托农技推广体系,优先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农技体改项目科技示范主体,为学员开展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五要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健全跟踪服务档案。
四、进度安排
1、2023年1-3月,调查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遴选培训对象,制定实施方案。
2、2023年4月-2023年2月,开展培训,录入台账,整理档案。
3、2024年3-10月,开展跟踪服务及日常管理,搞好项目验收检查。
五、项目实施参与单位任务分工
参与本项目实施单位有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资金管理、方案制定、督办管理实施与验收;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的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工作并参与验收。市农学会、各镇处场农业服务中心、忠忠种养专业合作联社、俊培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别负责相关行业培训对象的遴选、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队伍管理、教材体系建设、培育组织实施、后续跟踪服务、结业证书发放、教学信息录入上报、教学台账管理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要在培育规范、信息录入上报、档案管理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
六、资金使用
(一)资金使用范围。按照“钱随事走”原则,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平台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流量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授课)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学法用法示范户牌匾等支出。
4.线上培训费。用于云上智农、荆楚智农、腾讯课堂、
CNKI(知网)智慧农民云平台等线上学习,主要包括运营技术服务、课件制作、平台课程、教学管理、学员流量包和专家服务等。各培训机构按照协议或合同支付。
5.其它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调研、培训场所(含农民田间学校)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支出。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应城市委和市政府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培训日常工作。
(二)严格项目监管。重点抓好开班前的培训需求调研、对象遴选、办班审核,开班过程中的跟班监督、结业后的验收考核等环节。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台账。
(三)加强绩效考评。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原则上线上考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不能低于85%。省级将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考评指标另行通知。各地要合理安排培训进度,避免影响考核结果。
(四)严格资金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责任,实行资金“谁使用、谁负责”,资金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督促培训机构科学测算培育经费和人数,以教学班为单位,做好资金预算管理,按年度建立项目资金辅助专账,实行独立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金预算,合理支出,严禁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规范报账手续,项目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培训机构负责人、班主任对培训支出票据签字认可后,将票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科技教育股负责人、计划财务股负责人、项目分管负责人及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予以报账;加强资金使用及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支持方式,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训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培训机构要及时将培训对象纳入中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到信息真实、内容详实;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工作新进展、新情况(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典型人物和事迹等)撰写成新闻稿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再上报湖北省农业厅科教处。通过省厅科教处审核后的信息将发布在湖北农业信息网上或推荐在中国农民教育培训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上;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策划一批宣传专题、挖掘一批重点亮点、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一批先进典型,积极营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