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农民负担日常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家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管理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监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纪检、会务、政务公开、机关党务、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对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五)改革与发展规划股。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六)农村事业促进与产业发展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指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七)市场与信息化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内外农业发展动态,拟订我市创汇农业发展规划,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国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承办有关农业方面涉外事务。承担中稻产业损害监测工作,发布产业预警分析报告。
(八)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迫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种植业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市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种植业安全生产。
(十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十二)畜牧兽医管理股(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市动物检疫,指导全市动物防疫。承担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畜牧业安全生产。
(十三)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措施、编制渔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渔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值和渔业生态修复,开展跟踪检测及效果评估。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落实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负责组织农机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培训、维修、经营、统计和农机化项目工作。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五)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3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职数17名,副股级职数9名。其它领导职数按规定设置。
三、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9)
详见附件8。
四、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1、部门决算数据包含的范围:应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主要数据情况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总收入16839.1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39.15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总支出16839.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1221万元、项目支出14999.034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结转资金0万元。
3、与上年度、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839.156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122.253万元,增加率14.42%;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5050.5461万元,增加率841.46%。财政拨款收入16839.1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39.1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122.253万元,增加率14.42%;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5050.5461万元,增加率841.46%。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6839.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1221万元,占10.92%;项目支出14999.0344万元,占89.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122.253万元,增加率14.42%;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5050.5461万元,增加率841.46%。财政拨款支出16839.1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39.1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122.253万元,增加率14.42%;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了15050.5461万元,增加率841.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9.1565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846.9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96%;行政运行支出5450.4816万元,占总支出的32.36%;病虫害控制支出98.63万元,占总支出的0.58%;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90万元,占总支出的0.54%;防灾救灾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0.41%;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14万元,占总支出的0.67%;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573.9926万元,占总支出的3.4%;农田建设支出8445.1082万元,占总支出的51.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9.1565万元,按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840.1221万元,占10.92%;项目支出14999.0344万元,占89.08%。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10.5129万元,占71.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9.1511万元,占20.6%;商品和服务支出150.4581万元,占8.18%;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0%。
4、增减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
2021年总收入和总支出与2020年、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均有增长,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6.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97万元。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9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0.61万元,减少率8%;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保持一致。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保持一致;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保持一致。
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保持一致;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保持一致。
2021年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9批次、1115人次。附件齐全,包括:公函、审批单、消费清单、发票等。与2020年相比,减少0.61万元,减少率8%;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保持一致。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4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1.81万元,增加率16.95%。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5.68万元,增加率101.2%。其中:办公费13.9756万元、印刷费5.0386万元、咨询费1.2万元、水费0.8024万元、电费1.9828万元、邮电费9.2672万元、物业管理费2.5134万元、差旅费54.4635万元、维修(护)费3.0326万元、会议费1.95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6.97万元、福利费1.5351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7.206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860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26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应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7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采购工程支出6897万元、采购服务支出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9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7.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47%。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421万元,增加率6.33%。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1213.6196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811.1523万元、车辆2辆10.4449万元、通用设备216.0874万元、专用设备98.8945万元(其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家具用具54.7405万元、无形资产22.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12.4296万元,增加率21.21%。
市农业农村局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已报废未销户车辆。
(六)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应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城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
2021年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决算项目共45个,资金14999.034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2316.6436万元,增加率18.26%。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主要有: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849万元;2、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596.1082万元;3、2021年小龙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550万元;4、检疫人员、协管人员工资补助60万;5、新屠管办运行经费71万元。具体做如下说明:
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849万元,中央、省转移支付和地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杨岭、天鹅、田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45000亩。附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2、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596.1082万元,中央、省转移支付和地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5.54万亩(其中: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1.13万亩),其中南垸良种场0.99万亩涉及4个村,陈河镇1.12万亩涉及4个村,三合镇1.19万亩(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涉及5个村,城北办事处1.59万亩涉及9个村,黄滩镇0.65万亩涉及2个村,共计24个村。附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3、2021年小龙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55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2021年建成小龙虾加工生产线及小龙虾苗种繁育场,年可生产小龙虾200万吨(初加工产品),500亩小龙虾苗种繁育场建成后,使之达到年繁育良种小龙虾苗种550万尾,年创产销值5600余万元,年纯利润1200万元。附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4、检疫人员、协管人员工资补助60万,本级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发放检疫人员、协管人员工资待遇。附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5、新屠管办运行经费71万元,本级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屠管办15名工作人员工资补助、执法经费。附项目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决算扶贫资金收支0万元,2020年决算扶贫资金收支同样为0万元。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决算禁捕资金收支472万元,2020年决算禁捕资金701万元,减少了229万元,增加率32.66%。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
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决算项目绩效表(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