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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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城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主体(第二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111 字体:[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湖北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法〔2022〕39号)及文件要求,现将应城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第二批)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应城市云荷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湖北鸿都龙虾养殖产业专业合作社、应城市川江宝发养鸡专业合作社、湖北鲜润种养专业合作社、应城市天宇特色蔬菜种养专业合作社、应城市聚兴家庭农场。

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陈  亮

联系电话:0712-322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