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浏览次数:81 字体:[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所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市交通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部门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根据交通运输局具体职能,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本年度政府网站共公示涉及交通领域的信息数45条。在湖北日报、孝感日报、孝感晚报、应城网等新闻媒体共发布新闻稿件6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应城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所有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均经分管领导签批,由业务科室提出拟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正式答复书形式回复申请人,办理程序规范、及时、有序。2024年度暂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渠道、答复方式、监督方式等内容,及时接收回应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公民、企业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全年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信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在政策出台前广泛征集社会、企业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增强社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发布信息前分管领导对公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应城市交通运输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细处。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严格按照应该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准确性,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4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充分。二是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梳理需要对外提供的信息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行业分析,并向社会各界提供有较高水平的交通运输资料。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重要事项,共同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需公开信息的撰写、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诸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公共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等信息,更加及时准确的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增加信息公开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2件(11件为主办件,11件为协办件),政协提案7件(4件为主办件,3件为协办件)。建议提案涉及危桥改造、道路改造升级、农村客运发展、出租车监管等多个方面。

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全年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信息。广泛征集社会、企业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增强社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发布信息前分管领导对公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示内容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情况:配合省市完成孝高速公路西延线及东互通连接线先行用地组卷和征地报批工作三合段府河特大桥和东互通节点工程先行开工。按期完成武荆高速公路天鹅收费站5改8改扩建262省道(万杨线)养护大修、景杨线改造等一批重点工程,省道城区至杨河段21.5公里获评“湖北省第一批美丽国省道”,我市国省干线路网更清晰、颜值再提升。高标准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连通工程、路面改善、村道安防工程等一批民生项目,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积极打造28.47公里“宋天线+杨田线”路长制示范线,建成 “一点多能”巡检司服务区、流金短港等7个重要节点,与“十大最美农村路”有名店旅游公路、“省级美丽国省道”城区至杨河段路长制示范线等连线成环,形成应城西北部文旅靓丽名片。同时,347国道应城段(护子潭大桥至三合段、西十至天门皂市段)改扩建工程、420省道两河至三合段改建工程稳步推进。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请与应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应城市汉宜大道21号,邮编:432400,电话:0712-322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