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

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1108 字体:[ ]

办公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联系方式:0712-3222307

负责人姓名:李桦山

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应城市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应城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应城市委、

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城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 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

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组织拟订 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行业有关

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协调服务铁路、民航 邮政等工作,规划协调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

业统计工作。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监督实

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拟订有关措施 规定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

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含渔船)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拟订公路、

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规定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

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 编制年度计划和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查、

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干线公 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承担涉及交通工作的

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

的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 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 勤保障、政务值守、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 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新闻宣传、文明

创建等工作。

()人事股(离退休干部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 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工人等级考核、教育培 训等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

干部工作。

()财务审计股。负责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

金筹措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融资、 银行信贷等有关管理工作。拟订财务和审计管理内部制度并监督  实施。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

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管理。

()安全应急股。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措施和  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督  促指导全市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船舶(含渔船)检验  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和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及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工程计划股。 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 展规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编 制年度计划,负责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农村公路 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拟订全市交通建设和养 护市场、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开展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 目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

资工作。承担涉及交通运输工作的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综合运输股。 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规划协调 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服务 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项目建设与发展。拟订全市公路、水路

运输管理措施、细则等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

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措施、细则等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物流 行业和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客货运及驾驶员培训 等相关辅助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客运站场设施的

规划和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  批事项的受理、协调和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负责交通运输窗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  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拟订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  性审查。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证件管理。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五条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

2名;正股级职数8名,副股级职数4名。

其他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六条 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

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应城市委、应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   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

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729日起施行

应城市公路局机构职能

1. 应城市公路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法人:李军,组织机构代码124209814210562059。

2应城市公路局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参与制定全市公路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路政管理许可的初审、报批工作,

(四)按照法律规定,受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实施路政巡查,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安全。

(五)承担全市国省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订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六)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七)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协调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计财审计股、采购办、工程计划股、法制纪检监察股、工会、应急办、行管股、养护股、路政大队、机务中心、兴达路业公司。

4.应城市公路局办公地点为应城市蒲阳大道71号,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应城市公路局联系电话0712-3222542

 

应城市公路局机构职能

1. 应城市公路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法人:李军,组织机构代码124209814210562059。

2应城市公路局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参与制定全市公路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路政管理许可的初审、报批工作,

(四)按照法律规定,受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实施路政巡查,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安全。

(五)承担全市国省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订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六)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七)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协调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计财审计股、采购办、工程计划股、法制纪检监察股、工会、应急办、行管股、养护股、路政大队、机务中心、兴达路业公司。

4.应城市公路局办公地点为应城市蒲阳大道71号,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应城市公路局联系电话0712-3222542

应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应城市委、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城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是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执法机构,为副科级。
第三条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市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管理和超限运输车辆治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治理工作。
(四)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与交通运榆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大队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政务公开、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教育培训及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群团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统计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和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案件管理股。负责案件线索移交件、转办件、协办件、举报件的交办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工作及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治初审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大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管理和案件统计分析。负责大队执法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程质量执法中队。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违反交通工程程序、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公路路政执法中队。负责公路路政执法和超限运输车辆治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违反公路路政、超限运输车辆治理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道路运政执法中队。负责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违反客货运输、客货站场管理、城乡客运、驾驶员培训及机动车维修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港航执法中队。负贵水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违反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监督管理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20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教导员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3名(正股级)。正股级职数9名(含副大队长),副股级职数18名。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的编制暂保持现状,待中央明确统一政策后,再进行规范。
第七条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20年11月2日起施行。

应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古城大道43号

办公时间: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工作日)

联系方式:0712-3224385

负责人姓名:许小林

 

 

 

 

 

 

职能设置和内设机构

应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所职能:

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内运输市场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具体实施本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本辖区内相关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

三、根据本级权限,负责本辖区道路客、货(站场)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申请开、歇、停业的行政许可及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的备案审批工作,核发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四、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五、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以及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工作;

六、按照交通部“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要求,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七、负责对本辖区内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维护本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违法经营行为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合法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九、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受理各种道路运输经营投诉、客运班线的调解,调查和处理运输违法案件和服务质量纠纷。

应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政务值守、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所机关的党建、新闻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承担所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工人等级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运政安全股: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的工作要求,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运政服务大厅:负责本辖区道路客、货(站场)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申请开、歇、停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核发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年度审核工作;

四、驻站运政执行室:负责维护本辖区内客运运输市场秩序,对违法经营行为依照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本辖区道路客运(站场)运输的行业管理及客运投拆、调解等工作;

五、稽查股:依照法规授权对本辖区内货运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本辖区道路货运(站场)运输的行业管理;

六、机务股: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备案审批工作和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各种维修纠的调解,负责对本辖区内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驾培股: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备案审批工作和行业监管工作,处理驾培投拆和纠纷;

八:财务室:负责本所的财务审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九:工会:负责本所的工会工作,维护职工权益。

应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机构领导及分工:

支部书记汪涛:抽调八达公司主持日常全面工作(法人代表),参入运管所“三重一大”工作。

支部副书记许小林:主持运管所全面工作,分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站场建设和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协助财务工作,分管股室为办公室、驾培股。

副所长、工会主席陈斌:分管工会、客运市场、货运稽查和运政业务、安全管理、财务工作,分管股室为工会、稽查股、驻运政执行室、运政安全股、运政服务大厅、财务股。

副所长陈其伟:分管机动车维修工作,分管股室为机务股。

副所长王斌:抽调驻村任第一书记,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应城市港航管理所(应城市地方海事处)机构职能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航、地方海事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水运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航道及基础设施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参与通航水域、码头的综合开发与治理;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港航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和前期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实施全市港口码头及航道工程建设;负责全市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的行政管理和监督。

3)、负责全市水运运力的宏观调控和水运市场建设,对水路运输服务、港埠经营资格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负责全市水运行业春运、节假日运输、国家指令性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紧急运输任务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港口公用信息,为港口经营人、水路运输经营人、货主、旅客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4)、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登记、船员培训发证、通航秩序、水工设施管理及水上交通事故查处。渡口安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船舶污染水域的监督管理,加强船舶流动源污染控制,推动船舶防污设备配置,建设船舶污染监视监测系统,建立水路运输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应城市港航管理所(应城市地方海事处)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航政股、航检站、运输港口股、党务办公室、应急综合股。

3、办公地址:应城市汉宜大道16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12-3222807

负责人:普耀东

应城市物流发展局机构职能

 

应城市物流发展局是根据国家燃油税改革变更而来,是2009年12月2日成立(国办发(2009)9号)、(鄂省编办(2009)80号)、(孝编办(2009)23号)、(应机编办(2009)19号),是应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物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和实施全市物流行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受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全市交通物流行业管理,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管理,提供公共物流信息服务。根据应机编办文件和交通运输局的文件,内设人事财务股,物流发展规划股、科技信息股等三个职能股室。现有干部职工(包括退休)16人,在职6人,法人,邓海超,办公地址,应城市汉宜大道18号,单位电话,0712--3223996,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