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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19 浏览次数:162 字体:[ ]

   

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号议案的答复

 

陶想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G347交通安防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应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根据《孝感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孝感政规(202112号第五条,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市公安部门负责指导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本级交通安全设施相关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黄滩镇、陈河镇负责协调沿线周边道路的拆迁工作。

目前市公安部门根据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在G347沿线已经继续安装1套交通信号灯,4处减速板,施划300米震荡线,在G347外环东、西段安装2套区间测速设备,目前已经整改建设完毕,投入日常应用,确保沿线道路畅通、人员安全出行。

最后,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