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2 浏览次数:105 字体:[ ]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田凤琴、吴运华、周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城区人行道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的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应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交通信号灯是按照道路情况和距离严格安装的,路口是否需要安装红绿灯,需要根据实际路况,由市政府、规划、城管等部门共同协商、实地调研后确定是否安装。

学校周边虽然没有安装固定式的交通信号灯,但一直都采用移动式的红绿灯指挥交通,由学校保卫部门在学生上下学的重要时段放置在路口,临时用于交通指挥。市公安交警部门也在各中小学校放学的人流集中时段,安排民警辅警参与护学岗护学,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同时部署警力在城区重点路口开展查处酒驾、超速、无牌无证、乱停乱靠等交通违法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应城市公安局

                      20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