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应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应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应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应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能有:(一)根据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市的实际,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管理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户政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
(五)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组织实施到本市考察、参观、访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和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队的管理和教育训练,指导和组织全市公安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全市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
(九)制定本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违纪案件。
(十)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监管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三)领导建设全市消防、武警部队。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控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对案件的查处、督办工作。
(十五)承担全市禁毒缉毒工作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城市公安局设刑事侦查大队等22个内设机构和城中派出所等16个派出所,各内设机构均赋予相应具体职责。
应城市公安局现有人员编制482个,实有人数477人,其中:在职在岗477人。
从单位构成看,应城市公安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本级决算组成。
无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应城市公安局2023年本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8745.7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为18745.79 16427.18万元。与上年度收支总计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
与2022年决算相比,收入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政策性增资收入877.4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1441.2万元。
与2022年决算相比,支出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改革政策性增资增加877.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1827.6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45.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政策性增资收入877.4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1441.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27.1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45.7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改革政策性增资增加877.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1827.6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408.36万元,占本年支出60.86%;项目支出7337.43万元,占本年支出39.14%;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745.79万元。与2022年决算相比,收入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政策性增资收入877.4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1441.2万元;与2022年决算相比,支出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绩效改革政策性增资增加877.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1827.62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5.79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18.6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政策性增资收入877.4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14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决算相比,收入增加2318.61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政策性增资收入877.4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144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5.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8745.79万元,占100%。主要是用于公安事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82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其中:公安支出18745.79万元,占100%。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82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采购合同价小于开标价,差额部分未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60.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4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88 29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90.46万元,下降30.8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96.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维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3.08万元,增长95.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2年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大幅下降,23年公务接待恢复正常。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32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市检查、其他公安部门办案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2个,6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8.2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按照预算编报全额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1.6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1.9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79 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5587.7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一是能够合理调配人员、装备、业务经费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保障到位;二是完成重点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①.在押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8万元,执行数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在押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有力地保障了在押人员给养和监所维护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充分;二是经费下达速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报销绩效比;二是提高监所维护效率。
②.辅警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3万元,执行数为24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辅警人员经费有力保障了公安辅警队伍经费,确保公安维稳处突、治安防控、平安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发现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充足;二是经费下达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经费利用率;二是提高经费下达时效。
③. 2019年度驾驶员考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2582万元,执行数为50.25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孝感市转移支付项目,用于支付驾考中心租赁费,项目的实施能够保障驾驶员考试的顺利进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充分;二是经费下达速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申报资金及时性;二是提高资金支付及时性。
④.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善全市视频监控设备,能够完善全市安防体系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充分;二是经费下达速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申报资金及时性;二是提高资金支付及时性。
⑤.综合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62.7万元,执行数为246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投入全市公安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能够完善全市安防体系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保障不充分;二是经费下达速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申报资金及时性;二是提高资金支付及时性。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①.在押人员生活补助项目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100%。有力地保障了在押人员给养和监所维护工作,为后续公安事业发展具备重要参考意义。
②. 辅警人员经费项目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100%。有力地保障了公安辅警队伍经费,确保公安维稳处突、治安防控、平安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
③. 2019年度驾驶员考试经费项目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100%。用于支付驾考中心租赁费,项目的实施能够保障驾驶员考试的顺利进行。
④.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100%。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善全市视频监控设备,能够完善全市安防体系建设。
⑤. 综合工作经费项目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100%。有力保障了全市公安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能够完善全市安防体系建设。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部分涉及公安涉密事项暂不予以公开。
2、绩效自评不包含追加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