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古树名木行政审批
一、审批事项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二、申请条件:
1.工程项目符合城市绿化规划要求;
2.必须有充分的移植条件和专业的施工队伍;
3.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施工方案;
3.项目合法性来源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二)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内容,再次进行申请。
五、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2-3230317,0712-3235077
投诉电话:0712-3233321,12319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址及受理机构:
应城市粮贸街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城管窗口;
应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