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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发布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246 字体:[ ]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一、审批事项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申请条件

1.工程项目符合城市绿化规划要求;

2.影响管线安全、车辆行人通行的城市树木;

3.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影响管线安全、车辆行人通行等的相关证明;

4.砍伐方案和补植树木方案。

、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审核(现场查看)—审批—办结—送达—存档

(二)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内容,再次进行申请。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第二十三条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12-3230317,0712-3235077

投诉电话:0712-3233321,12319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址及受理机构

应城市粮贸街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城管窗口;

应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