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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次数:288 字体:[ ]

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一、申请条件: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类管线、杆线等设施、或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审批。

二、申请材料:1.临时占道申报2.临时占道平面示意图和方案;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

三、申请流程: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审查--实地查看--决定--发证--存档

四、法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收费标准及依据鄂建[1994]057号建城[1993]410号

五、申请地址:应城市粮贸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城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