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灾害信息员工作责任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108 字体:[ ]

1、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最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转移方案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安排好灾民生活。  

2、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要领和防灾避险措施等知识。

3、在灾害来临时,根据灾害等级安排值班,及时收集灾情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工作。上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如大雨、暴风、雷电、大雪、冰冻、森林火灾、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沉陷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4、灾情稳定后,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灾情核查,建立倒房、死亡、伤病人员台账,进行张榜公布。

 5、灾害救灾中,协助相关部门发放救灾款物。

附件:

应城市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队伍人员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