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冬春救助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90 字体:[ ]

“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街道)统一组织、乡(镇、街道)包村(社区)负责人和驻村(社区)干部分片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积极配合、应急部门重点抽查”的核灾工作机制,加大灾情核查力度,核定灾情数据,建立灾情核查台账,为受灾人员救助提供详实依据。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救助